第二十二章无聊的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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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无聊的盛世
宋乔背着沉重的包袱来到掖庭宫的时候,隋越正好挑水回来。
见宋乔眼中含泪站在那里,隋越冷哼一声,就从宋乔边上走过,并不理睬。
“这里只是一些卧具……”
宋乔低声道。
隋越停下脚步头都不回的道:“陛下给我卧具了。”
宋乔擦拭一把眼泪道:“我知道不该来,可是不来,我心难安!”
隋越道:“某家虽然没落了,那也是我罪有应得,安知不是陛下在打磨某家。”
宋乔挤出一个笑脸道:“但愿如此!”
说罢,就将手里的包袱放在花坛上,施礼之后,就向皇后寝宫走去。
一群宦官嘻嘻哈哈的打开了宋乔拿来的包袱,隋越微微一笑,任由那些宦官们挑拣,并不生气。
在掖庭宫想要活下去,所有的东西就要共享,这就是掖庭宫宫奴们的存活之道。
来到这里的宫奴,跟隋越有着相同经历的人并不少,只是,像他身份如此尊贵的宦官来到这里,还是第一次见。
一般来说,像他这样级数的宦官,要嘛富贵下去,要嘛早就没命了,绝对不可能出现在掖庭宫。
所以,这里的宦官们摸不清隋越的来路,就很自然的将他当成了同类,还稍微给了一点优待。
捧高踩低的事情在皇宫中很常见,唯独不会出现在掖庭宫。
这里都是一群倒霉蛋,没人想更加倒霉。
所以,平日里相处还算不错。
包袱里的一篮子甜瓜被其余宦官放在隋越身边,春日里吃这东西自然是一件奢侈至极的事情。
也只有云氏那片一年四季都长蔬菜瓜果的温泉地上才能在这个时候出产这东西。
甜瓜被隋越当场剖开,里面除过果肉之外什么都没有,这让好多人暗暗失望。
与人分食了甜瓜之后,隋越就继续挑着水桶去挑水。
屋檐下接雨的陶瓮非常大,里面装的都是用来救火的水,今年春日里雨水少,陶瓮里的水少,隋越的职责就是让这些陶瓮时时装满水。
忙碌了一整天,工作才做了一小半,隋越感到有些疲乏,就着清水吃了一点糜子饭,他就躺在自己的破毯子上,全身再一次舒坦下来了。
云氏送来的好东西被其余宦官给瓜分了,那些人淘汰下来的卧具就分给了他。
不算新,却还算干净。
暂时睡不着,就睁大了眼睛看着屋顶,屋顶上有一个西瓜大小的破洞,透过那里,就能看见暗红色的晚霞。
以前的时候,隋越只要有点时间,就想睡觉,毕竟,伺候陛下的时候是不能睡觉的。
现在,睡了几天之后,隋越的睡意总是在变淡,他开始怀念自己辉煌的日子。
以前向往的安逸日子并不适合他。尤其是加上贫穷两字之后,就更加的让人难以忍耐。
“也不知道钟离远有没有被陛下弄死?”
隋越在心里低声问道。
陛下不是谁都能伺候得了的,钟离远不知道陛下喜欢喝什么样温度的水,不知道陛下讨厌在牛乳中加糖,不知道陛下最讨厌有人动他的奏折……
这些忌讳弄错一样就会被斥责,弄错两样就会被殴打,弄错三次,隋越就能在掖庭宫见到他了。
想到这里,隋越就微微叹口气,在他离开陛下身边近两年的时间里,伺候陛下的人就是钟离远,看来,他对陛下的习惯已经了然于胸了。
这些事情是隋越不愿意去想的,他努力不去想钟离远伺候陛下的模样。
“云氏还不错,尽管那个婆娘傻了一些,情义却还是有的……”
隋越又低声自言自语了一句,就翻了一个身,准备睡觉了。
破洞外的天空已经变黑了,几颗星星出现在破洞上方,今夜不会下雨,于是,隋越又开始了自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宋乔进宫,是有原因的。
皇后准备封赏宋乔,虽然只是一些首饰,宋乔还是千恩万谢的离开了皇宫。
她不喜欢太子看她的眼神,太子的眼神中没有半点敬意,似乎还有一点没道理的敌意。
红袖带着云音,老虎父子离开了长安,宋乔就要不断地出现在人前。
她不但经常出现在云氏医馆里,为妇人们诊病,还要带着儿子参加皇后举办的各种活动,有时候还要带着云动,云乐,一起出动,目的就是为了告诉其余的勋贵,云氏并没有离开长安,家族的重心依旧是长安。
陇西四郡,不过是家族准备安置的另外一个家。
这样的安排是勋贵们常做的安置,家族大了之后就要多安置几处宅院才好,这就是所谓的狡兔三窟。
皇帝将云琅要求把家眷接到陇西的奏折给封存了,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将红袖这样的妾室,以及云音这样的长女送走,非常符合皇帝的期望。
云氏这样做了,就显得云氏识情知趣,目的达到了一些,显得皇帝没有那么绝情。
有时候,一件事情需要两方配合着来做的,仅仅依靠一方面动作,事情的结果一般没有这么完美。
红袖离开了,张安世就要担负起教导师弟,师妹们的职责。
云琅已经不准他再触碰钱庄生意了,所以,他在司农寺的主簿官职就成了他生活中重要的环节。
让一个五百石的主簿去担任培育良种的任务,是皇帝给的职责。
培育良种,在大汉国已经形成了一套独有的体系,是云琅跟曹襄拟定的。
这个机构不但有培育良种的职责,更有培育新庄稼的职责。
增加农作物产量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达到的,培育新粮食对张安世来说却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把云氏菜园里的新庄稼,选一种产量高的,种上去就是大功一件。
所以,张安世选择了好吃的胡萝卜作为实验对象,一口气种了一千亩。
司农寺培育良种的土地就在上林苑,所以,张安世就有了很多的闲杂时间。
红袖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金日磾是不能进去的,看似很好说话的红袖在这件事情上执拗的让人无法理解。
等到张安世授课的时候,金日磾就能坐进教室里,与霍三成为了同学。
对于云氏的学问,金日磾已经不再抱全部学完的希望了,现如今,他对学问的态度端正了很多——能学多少就学多少。
一年多的时间里,金日磾的官职也升迁了了两级,从皇帝的专用马夫,变成了车马监的都尉。
授课完毕之后,金日磾一般都会邀请张安世喝一杯。
今天也不例外。
云氏的荷塘因为多年没有挖莲藕的缘故,新发出来的芽苗密密匝匝的竖在水中,一旦芽苗浮出水面,有些就会变成莲叶,有些就会开出花苞。
垂杨柳早就发芽且长成了绿色的丝绦,柔柔的垂在水面,引来无数的红鲤鱼争着触碰。
“好无聊啊……”
金日磾把酒杯里的残酒倒进荷塘。
“猜拳输了就该把酒喝掉,而不是倒进池塘里。”
“不是不喜欢喝酒,只是忽然没有了喝酒的兴致,张安世,你有没有一种快要发霉的感觉?”
张安世嗤的笑一声道:“娶个老婆就好了。”
金日磾反唇相讥道:“你有未婚妻,为何不快快娶过来?要是把肚子弄大了,大司农会扒了你的皮。”
“我师傅,师兄不在,成什么亲啊。”
“他们不回来你就不成亲了?”
“两个最大的金主不在,我跟你这种穷鬼收礼能收几个钱?”
金日磾不理会张安世的胡诌,把玩着酒杯道:“盛世真是无聊啊。”
第二十二章无聊的盛世
宋乔背着沉重的包袱来到掖庭宫的时候,隋越正好挑水回来。
见宋乔眼中含泪站在那里,隋越冷哼一声,就从宋乔边上走过,并不理睬。
“这里只是一些卧具……”
宋乔低声道。
隋越停下脚步头都不回的道:“陛下给我卧具了。”
宋乔擦拭一把眼泪道:“我知道不该来,可是不来,我心难安!”
隋越道:“某家虽然没落了,那也是我罪有应得,安知不是陛下在打磨某家。”
宋乔挤出一个笑脸道:“但愿如此!”
说罢,就将手里的包袱放在花坛上,施礼之后,就向皇后寝宫走去。
一群宦官嘻嘻哈哈的打开了宋乔拿来的包袱,隋越微微一笑,任由那些宦官们挑拣,并不生气。
在掖庭宫想要活下去,所有的东西就要共享,这就是掖庭宫宫奴们的存活之道。
来到这里的宫奴,跟隋越有着相同经历的人并不少,只是,像他身份如此尊贵的宦官来到这里,还是第一次见。
一般来说,像他这样级数的宦官,要嘛富贵下去,要嘛早就没命了,绝对不可能出现在掖庭宫。
所以,这里的宦官们摸不清隋越的来路,就很自然的将他当成了同类,还稍微给了一点优待。
捧高踩低的事情在皇宫中很常见,唯独不会出现在掖庭宫。
这里都是一群倒霉蛋,没人想更加倒霉。
所以,平日里相处还算不错。
包袱里的一篮子甜瓜被其余宦官放在隋越身边,春日里吃这东西自然是一件奢侈至极的事情。
也只有云氏那片一年四季都长蔬菜瓜果的温泉地上才能在这个时候出产这东西。
甜瓜被隋越当场剖开,里面除过果肉之外什么都没有,这让好多人暗暗失望。
与人分食了甜瓜之后,隋越就继续挑着水桶去挑水。
屋檐下接雨的陶瓮非常大,里面装的都是用来救火的水,今年春日里雨水少,陶瓮里的水少,隋越的职责就是让这些陶瓮时时装满水。
忙碌了一整天,工作才做了一小半,隋越感到有些疲乏,就着清水吃了一点糜子饭,他就躺在自己的破毯子上,全身再一次舒坦下来了。
云氏送来的好东西被其余宦官给瓜分了,那些人淘汰下来的卧具就分给了他。
不算新,却还算干净。
暂时睡不着,就睁大了眼睛看着屋顶,屋顶上有一个西瓜大小的破洞,透过那里,就能看见暗红色的晚霞。
以前的时候,隋越只要有点时间,就想睡觉,毕竟,伺候陛下的时候是不能睡觉的。
现在,睡了几天之后,隋越的睡意总是在变淡,他开始怀念自己辉煌的日子。
以前向往的安逸日子并不适合他。尤其是加上贫穷两字之后,就更加的让人难以忍耐。
“也不知道钟离远有没有被陛下弄死?”
隋越在心里低声问道。
陛下不是谁都能伺候得了的,钟离远不知道陛下喜欢喝什么样温度的水,不知道陛下讨厌在牛乳中加糖,不知道陛下最讨厌有人动他的奏折……
这些忌讳弄错一样就会被斥责,弄错两样就会被殴打,弄错三次,隋越就能在掖庭宫见到他了。
想到这里,隋越就微微叹口气,在他离开陛下身边近两年的时间里,伺候陛下的人就是钟离远,看来,他对陛下的习惯已经了然于胸了。
这些事情是隋越不愿意去想的,他努力不去想钟离远伺候陛下的模样。
“云氏还不错,尽管那个婆娘傻了一些,情义却还是有的……”
隋越又低声自言自语了一句,就翻了一个身,准备睡觉了。
破洞外的天空已经变黑了,几颗星星出现在破洞上方,今夜不会下雨,于是,隋越又开始了自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宋乔进宫,是有原因的。
皇后准备封赏宋乔,虽然只是一些首饰,宋乔还是千恩万谢的离开了皇宫。
她不喜欢太子看她的眼神,太子的眼神中没有半点敬意,似乎还有一点没道理的敌意。
红袖带着云音,老虎父子离开了长安,宋乔就要不断地出现在人前。
她不但经常出现在云氏医馆里,为妇人们诊病,还要带着儿子参加皇后举办的各种活动,有时候还要带着云动,云乐,一起出动,目的就是为了告诉其余的勋贵,云氏并没有离开长安,家族的重心依旧是长安。
陇西四郡,不过是家族准备安置的另外一个家。
这样的安排是勋贵们常做的安置,家族大了之后就要多安置几处宅院才好,这就是所谓的狡兔三窟。
皇帝将云琅要求把家眷接到陇西的奏折给封存了,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将红袖这样的妾室,以及云音这样的长女送走,非常符合皇帝的期望。
云氏这样做了,就显得云氏识情知趣,目的达到了一些,显得皇帝没有那么绝情。
有时候,一件事情需要两方配合着来做的,仅仅依靠一方面动作,事情的结果一般没有这么完美。
红袖离开了,张安世就要担负起教导师弟,师妹们的职责。
云琅已经不准他再触碰钱庄生意了,所以,他在司农寺的主簿官职就成了他生活中重要的环节。
让一个五百石的主簿去担任培育良种的任务,是皇帝给的职责。
培育良种,在大汉国已经形成了一套独有的体系,是云琅跟曹襄拟定的。
这个机构不但有培育良种的职责,更有培育新庄稼的职责。
增加农作物产量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达到的,培育新粮食对张安世来说却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把云氏菜园里的新庄稼,选一种产量高的,种上去就是大功一件。
所以,张安世选择了好吃的胡萝卜作为实验对象,一口气种了一千亩。
司农寺培育良种的土地就在上林苑,所以,张安世就有了很多的闲杂时间。
红袖给孩子们上课的时候,金日磾是不能进去的,看似很好说话的红袖在这件事情上执拗的让人无法理解。
等到张安世授课的时候,金日磾就能坐进教室里,与霍三成为了同学。
对于云氏的学问,金日磾已经不再抱全部学完的希望了,现如今,他对学问的态度端正了很多——能学多少就学多少。
一年多的时间里,金日磾的官职也升迁了了两级,从皇帝的专用马夫,变成了车马监的都尉。
授课完毕之后,金日磾一般都会邀请张安世喝一杯。
今天也不例外。
云氏的荷塘因为多年没有挖莲藕的缘故,新发出来的芽苗密密匝匝的竖在水中,一旦芽苗浮出水面,有些就会变成莲叶,有些就会开出花苞。
垂杨柳早就发芽且长成了绿色的丝绦,柔柔的垂在水面,引来无数的红鲤鱼争着触碰。
“好无聊啊……”
金日磾把酒杯里的残酒倒进荷塘。
“猜拳输了就该把酒喝掉,而不是倒进池塘里。”
“不是不喜欢喝酒,只是忽然没有了喝酒的兴致,张安世,你有没有一种快要发霉的感觉?”
张安世嗤的笑一声道:“娶个老婆就好了。”
金日磾反唇相讥道:“你有未婚妻,为何不快快娶过来?要是把肚子弄大了,大司农会扒了你的皮。”
“我师傅,师兄不在,成什么亲啊。”
“他们不回来你就不成亲了?”
“两个最大的金主不在,我跟你这种穷鬼收礼能收几个钱?”
金日磾不理会张安世的胡诌,把玩着酒杯道:“盛世真是无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