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七章 喂马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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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其实已经过了,金秋也早已到来;
但晋东这个地方,四季真算不得分明,体现在春秋很短,寒暑很长;
热乎热乎着,忽然就凉了,冻着打哆嗦着,忽然就热了。
曾任大成国宰辅的徐孙有道,曾有一段和司徒雷的对话流传出来。
是司徒雷问:为何晋地文脉,比不得乾国?
孙有道答:乾地四季分明,而晋地不得,体会不到四季分明,相当于体会不到酸甜苦辣,尤其是少了春之盎然秋之萧瑟,缺了这两味,这诗,还能做得起来么?
所以,
当日落黄昏,王爷走入隔壁剑圣家的小院子后,刘大虎给王爷端来的,是家里的酸梅汤冰饮子。
冰自然是王府冰窖里的,肖一波每天都会安排人去给剑圣家里送相对应的份额。
总之,
剑圣家里过得很简朴,但和拮据,那是半点不搭,相当于是后世人们所想象中的那种……田园生活。
一只鸭凑到了王爷的跟前,挺着鸭脖,弓着腰,似是要表现一下自己。
王爷指着这只鸭对剑圣道:
“麻辣鸭脖吃过么?”
“……”鸭子。
院子里,有一个婴儿床,剑圣的小儿子正扶着栏杆,大眼睛盯着郑凡在看。
“又要出门了?”剑圣问道。
“对。”
不过,很快郑凡就又道;
“这次不用麻烦你跟着了,事儿不大。”
毕竟刚让人陪着出征回来,家里才待多久啊,再让人家陪你跑一趟,不好。
剑圣看着郑凡,
又看了看自己的小儿子,
道:
“要不……还是陪你去吧?”
“好。”
剑圣习惯了。
郑凡伸了个懒腰,道:“这次不会去太久,去雪海关,去完了雪海关,得再去趟镇南关,底下人的心有些野了,得我亲自去一趟给他们除除草。”
“哦,这样啊,回来这些日子,我听说因为这次出征没带晋东兵,下面怨言不少。”
“这是难免的。”郑凡喝了口酸梅汤,“咱这套制度最早打造时,就是为了应付频发战事的。”
平西王府治下的制度,最早在盛乐城就初具形态,在雪海关时彻底成型;
拥有另一个时空里,秦军战功的精神内核,还有仿八旗制度的生产军事制度;
最上头,再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百战百胜”名头在,晋东军民闻战则喜,是必然的。
郑凡放下了碗,
感慨道;
“但接下来,大概五年吧,大方针是休养生息,所以,得我亲自去把现在这股风气给刹住。”
“休养生息好啊。”剑圣有些敷衍,但随即,剑圣又看了一眼自己的小儿子,“至少,不少孩子,可以有一个安稳的童年。”
晋东之地,标户的日子自然是极好的;
标户之外的普通黔首,其实相当于当年燕国门阀林立时代的佣农,只不过在晋东,唯一的门阀就是平西王府,王府的税抽得不算低,但没中间商赚差价,日子谈不上富,但称一句安稳,是没问题的。
再加上王府还在不断地开垦新的田地,进行更大规模的授田,底层百姓接下来的日子,必然会过得更好。
在这个时代,不打仗外加一个有效率的衙门,基本就可以直奔盛世去了,但这两点,何其难哉。
这时,剑婢推开门走了进来,见郑凡在这里,眨了眨眼,对郑凡很敷衍地一福,就主动跑过去逗孩子了。
但郑凡却留意到了,剑婢的腰间,挂着一把剑。
曾经汴河畔拽着自己师父尸体的小姑娘,如今已经长大了,女孩的发育本就早一些,这体格,配一把成人的剑,倒也不算违和。
“佩剑了?”郑凡问道。
“她可以练剑了。”剑圣说着,还意味深长地看了郑凡一眼。
剑婢扭头看向王爷,伸手摆弄了一下佩剑,道:
“王爷,你怕了没?”
剑婢曾说过,她会为她师父报仇。
郑凡不屑地笑笑。
剑婢生气地嘟了嘟嘴,哼了一声,又道:
“王爷,我剑术可是会进得很快的!”
这句话,郑凡是信的。
当初剑婢还是小丫头时,都能因按耐不住被迫入了品,如今蛰伏好几年,由剑圣调教,可谓厚积具备。
“好啊,本王等着你来杀我。”
“这可是你说的,王爷。”
“对,是我说的,本王初见你时,你多少斤?你现在,又是多少斤?杀本王前,先把账算清楚。”
剑婢皱了皱眉,马上道:“吃你的喝你的,我折银子给你!”
“本王不要银子呀,本王又不缺银子,本王,只要你的肉。”
“荒谬,不吃你的饭,我在别处就不吃饭了?就不长个了?”
“哈哈哈哈,可是,当初你若是不吃本王的饭,你压根就没命去其他地方吃饭长个了。”
“……”剑婢。
剑圣只能打圆场,道:“可以哄哄的。”
“哄什么啊,小姑娘家家的,该放下的,就放下,总惦记着过去,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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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婢瞪了一眼郑凡,
她本意只是开个玩笑,谁知道这位王爷竟然跟自己较真算计起来,且反过头,还说自己放不下。
其实,
郑凡还真不担心剑婢。
这女孩子,也算是打小养在跟前了,就是后宅,她也能随便进,天天也跟着她屁股后头玩儿过,大妞她也能抱。
若是无法确定其心性,她根本就进不得后宅的。
至于说师仇什么的,那是战争。
“这次,你也陪我去?”
“去!”
剑婢没觉得不好意思,
但到底觉得心虚,实诚孩子,倔强却又老实,
又道:
“在我没杀你之前,你可不能被别人杀了。”
这话暖心,
可以,
这些年,倒是没白养。
自打闺女降生后,
王爷心里某个地方倒是变得柔和了不少,
当即拍着大腿,
道:
“就凭你这话,以后阿力要敢对你不好,我这个做主上的,第一个饶不了他!”
“啐!”
剑婢俏脸上红。
见状,
剑圣叹了口气。
王爷则指着剑婢:
“哈哈哈哈哈!”
……
“哈哈哈哈哈!”
范城总兵府内,
苟莫离指着站在其面前的谢家使者,发出了大笑。
一边笑,还一边抹着眼泪;
“封我当柱国?封我入大楚贵族序列?哈哈哈哈哈!”
苟莫离站起身,
叉着腰,
来回踱步;
“哎哟,哎哟,你们楚国,真是越活越不像样子了呀。
范城现在的驻军,是野人军,你们应该晓得的;
范城现在的总兵,是我,我也没做什么遮掩,世人不知,但你楚国的凤巢内卫不可能摸不出我身份的蛛丝马迹。
唉,
我是个野人呐,
我都能被你们楚国邀请做柱国做大贵族了。
当年我求爷爷告奶奶的,在你们楚人面前装孙子,再在燕人的压力下,才凑成了咱们野人和楚国的联手。
可就是这样,你们楚人依旧是瞧不上咱的,这咱也明白。
可现在呢,
咱占着一个范城,当一把匕首,就抵在你楚国腹心之地。
怎么样,
难受吧?”
其实,何止是难受,苟莫离的军事才能,比当初的范正文,甚至是比屈培骆,高出了可不止一筹。
各项手段加起来,直接将范城的局面,给经营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对内整肃,对外的渗透,虽说没掀起大仗来,但足以让以范城为影响散发点的一大块名义上还属于楚国的地盘,陷入了糜烂。
再加上先前的三国大战,晋东兵马未曾出动,所以,范城这个地方,楚人根本就不敢攻。
强攻是不敢了,那就来怀柔的。
面对这般奚落,
面前的谢家使者直接昂首道;
“我家公子让我给您带句话。”
苟莫离闻言,伸手掏了掏耳朵,抢先道:
“是不是说我曾英雄一世,如何甘心眼下屈居人下?为别人做狗,放着雪原放着野人百年大计直接不管不顾了?
你家谢公子是否还在为我叫冤鸣不平?
省省吧。
我苟莫离这辈子,做狗的时候比不做狗的时候多得多,但我确实不喜欢做狗;
不过,
这世上真正能当人的,又有几个呢是吧?
乾国的上京都被我家主上给破了,乾楚之盟,呵,两大国结盟,硬生生地被打得从攻势变成了守势。
五年,
最多五年,
五年之后,
乾楚二者,必灭其一!
我他娘的脑子进了雪,才会在这个时候反水。
你是不知道我家主上那个脾气啊,
他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背叛他;
偏偏主上,又是个不喜欢讲大局,谁跟他讲大局他就跟谁掀桌子的主儿。
我这边要是背叛了,
他能不惜一切调集晋东甚至燕地的兵马,一股脑地杀来,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将我这狗头摘回去。
我当然可以溜,
但没了范城,没了手底下这支兵马,
我他娘的去你们楚国真的连野狗都不如了,
爷爷我图什么?
图你楚国风水好人心向善当条狗也够也有人喂半碗馊食儿?”
苟莫离摆摆手,
道;
“来呀,把这家伙给我砍了,礼收下,脑袋腌好了,送奉新城。”
“喏!”
“不,不,不要……”
谢家的使者大喊着求饶,却依旧无法改变苟莫离的决心。
眼下的日子,来之不易,苟莫离很是珍惜。
待得手下人来报人已经砍了后,
苟莫离这才坐在椅子上点点头,
笑道:
“老子从地窖里一步一步混到今天,容易么我?”
“那是,跟着王爷,咱们以后的日子,会更好,说不得您以后也能封侯呢。”
说话的是苟莫离的亲卫,也是个野人,脑子不错,做事也机灵,算是自己人了,自然可以随便一点。
苟莫离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
骂道:
“出息。”
“是是是,卑职目光浅了,浅了。”
“封侯算什么。”
苟莫离笑道:
“爷以后,可是要在客栈马厩里喂马的男人。”
夏日其实已经过了,金秋也早已到来;
但晋东这个地方,四季真算不得分明,体现在春秋很短,寒暑很长;
热乎热乎着,忽然就凉了,冻着打哆嗦着,忽然就热了。
曾任大成国宰辅的徐孙有道,曾有一段和司徒雷的对话流传出来。
是司徒雷问:为何晋地文脉,比不得乾国?
孙有道答:乾地四季分明,而晋地不得,体会不到四季分明,相当于体会不到酸甜苦辣,尤其是少了春之盎然秋之萧瑟,缺了这两味,这诗,还能做得起来么?
所以,
当日落黄昏,王爷走入隔壁剑圣家的小院子后,刘大虎给王爷端来的,是家里的酸梅汤冰饮子。
冰自然是王府冰窖里的,肖一波每天都会安排人去给剑圣家里送相对应的份额。
总之,
剑圣家里过得很简朴,但和拮据,那是半点不搭,相当于是后世人们所想象中的那种……田园生活。
一只鸭凑到了王爷的跟前,挺着鸭脖,弓着腰,似是要表现一下自己。
王爷指着这只鸭对剑圣道:
“麻辣鸭脖吃过么?”
“……”鸭子。
院子里,有一个婴儿床,剑圣的小儿子正扶着栏杆,大眼睛盯着郑凡在看。
“又要出门了?”剑圣问道。
“对。”
不过,很快郑凡就又道;
“这次不用麻烦你跟着了,事儿不大。”
毕竟刚让人陪着出征回来,家里才待多久啊,再让人家陪你跑一趟,不好。
剑圣看着郑凡,
又看了看自己的小儿子,
道:
“要不……还是陪你去吧?”
“好。”
剑圣习惯了。
郑凡伸了个懒腰,道:“这次不会去太久,去雪海关,去完了雪海关,得再去趟镇南关,底下人的心有些野了,得我亲自去一趟给他们除除草。”
“哦,这样啊,回来这些日子,我听说因为这次出征没带晋东兵,下面怨言不少。”
“这是难免的。”郑凡喝了口酸梅汤,“咱这套制度最早打造时,就是为了应付频发战事的。”
平西王府治下的制度,最早在盛乐城就初具形态,在雪海关时彻底成型;
拥有另一个时空里,秦军战功的精神内核,还有仿八旗制度的生产军事制度;
最上头,再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百战百胜”名头在,晋东军民闻战则喜,是必然的。
郑凡放下了碗,
感慨道;
“但接下来,大概五年吧,大方针是休养生息,所以,得我亲自去把现在这股风气给刹住。”
“休养生息好啊。”剑圣有些敷衍,但随即,剑圣又看了一眼自己的小儿子,“至少,不少孩子,可以有一个安稳的童年。”
晋东之地,标户的日子自然是极好的;
标户之外的普通黔首,其实相当于当年燕国门阀林立时代的佣农,只不过在晋东,唯一的门阀就是平西王府,王府的税抽得不算低,但没中间商赚差价,日子谈不上富,但称一句安稳,是没问题的。
再加上王府还在不断地开垦新的田地,进行更大规模的授田,底层百姓接下来的日子,必然会过得更好。
在这个时代,不打仗外加一个有效率的衙门,基本就可以直奔盛世去了,但这两点,何其难哉。
这时,剑婢推开门走了进来,见郑凡在这里,眨了眨眼,对郑凡很敷衍地一福,就主动跑过去逗孩子了。
但郑凡却留意到了,剑婢的腰间,挂着一把剑。
曾经汴河畔拽着自己师父尸体的小姑娘,如今已经长大了,女孩的发育本就早一些,这体格,配一把成人的剑,倒也不算违和。
“佩剑了?”郑凡问道。
“她可以练剑了。”剑圣说着,还意味深长地看了郑凡一眼。
剑婢扭头看向王爷,伸手摆弄了一下佩剑,道:
“王爷,你怕了没?”
剑婢曾说过,她会为她师父报仇。
郑凡不屑地笑笑。
剑婢生气地嘟了嘟嘴,哼了一声,又道:
“王爷,我剑术可是会进得很快的!”
这句话,郑凡是信的。
当初剑婢还是小丫头时,都能因按耐不住被迫入了品,如今蛰伏好几年,由剑圣调教,可谓厚积具备。
“好啊,本王等着你来杀我。”
“这可是你说的,王爷。”
“对,是我说的,本王初见你时,你多少斤?你现在,又是多少斤?杀本王前,先把账算清楚。”
剑婢皱了皱眉,马上道:“吃你的喝你的,我折银子给你!”
“本王不要银子呀,本王又不缺银子,本王,只要你的肉。”
“荒谬,不吃你的饭,我在别处就不吃饭了?就不长个了?”
“哈哈哈哈,可是,当初你若是不吃本王的饭,你压根就没命去其他地方吃饭长个了。”
“……”剑婢。
剑圣只能打圆场,道:“可以哄哄的。”
“哄什么啊,小姑娘家家的,该放下的,就放下,总惦记着过去,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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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本意只是开个玩笑,谁知道这位王爷竟然跟自己较真算计起来,且反过头,还说自己放不下。
其实,
郑凡还真不担心剑婢。
这女孩子,也算是打小养在跟前了,就是后宅,她也能随便进,天天也跟着她屁股后头玩儿过,大妞她也能抱。
若是无法确定其心性,她根本就进不得后宅的。
至于说师仇什么的,那是战争。
“这次,你也陪我去?”
“去!”
剑婢没觉得不好意思,
但到底觉得心虚,实诚孩子,倔强却又老实,
又道:
“在我没杀你之前,你可不能被别人杀了。”
这话暖心,
可以,
这些年,倒是没白养。
自打闺女降生后,
王爷心里某个地方倒是变得柔和了不少,
当即拍着大腿,
道:
“就凭你这话,以后阿力要敢对你不好,我这个做主上的,第一个饶不了他!”
“啐!”
剑婢俏脸上红。
见状,
剑圣叹了口气。
王爷则指着剑婢:
“哈哈哈哈哈!”
……
“哈哈哈哈哈!”
范城总兵府内,
苟莫离指着站在其面前的谢家使者,发出了大笑。
一边笑,还一边抹着眼泪;
“封我当柱国?封我入大楚贵族序列?哈哈哈哈哈!”
苟莫离站起身,
叉着腰,
来回踱步;
“哎哟,哎哟,你们楚国,真是越活越不像样子了呀。
范城现在的驻军,是野人军,你们应该晓得的;
范城现在的总兵,是我,我也没做什么遮掩,世人不知,但你楚国的凤巢内卫不可能摸不出我身份的蛛丝马迹。
唉,
我是个野人呐,
我都能被你们楚国邀请做柱国做大贵族了。
当年我求爷爷告奶奶的,在你们楚人面前装孙子,再在燕人的压力下,才凑成了咱们野人和楚国的联手。
可就是这样,你们楚人依旧是瞧不上咱的,这咱也明白。
可现在呢,
咱占着一个范城,当一把匕首,就抵在你楚国腹心之地。
怎么样,
难受吧?”
其实,何止是难受,苟莫离的军事才能,比当初的范正文,甚至是比屈培骆,高出了可不止一筹。
各项手段加起来,直接将范城的局面,给经营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对内整肃,对外的渗透,虽说没掀起大仗来,但足以让以范城为影响散发点的一大块名义上还属于楚国的地盘,陷入了糜烂。
再加上先前的三国大战,晋东兵马未曾出动,所以,范城这个地方,楚人根本就不敢攻。
强攻是不敢了,那就来怀柔的。
面对这般奚落,
面前的谢家使者直接昂首道;
“我家公子让我给您带句话。”
苟莫离闻言,伸手掏了掏耳朵,抢先道:
“是不是说我曾英雄一世,如何甘心眼下屈居人下?为别人做狗,放着雪原放着野人百年大计直接不管不顾了?
你家谢公子是否还在为我叫冤鸣不平?
省省吧。
我苟莫离这辈子,做狗的时候比不做狗的时候多得多,但我确实不喜欢做狗;
不过,
这世上真正能当人的,又有几个呢是吧?
乾国的上京都被我家主上给破了,乾楚之盟,呵,两大国结盟,硬生生地被打得从攻势变成了守势。
五年,
最多五年,
五年之后,
乾楚二者,必灭其一!
我他娘的脑子进了雪,才会在这个时候反水。
你是不知道我家主上那个脾气啊,
他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背叛他;
偏偏主上,又是个不喜欢讲大局,谁跟他讲大局他就跟谁掀桌子的主儿。
我这边要是背叛了,
他能不惜一切调集晋东甚至燕地的兵马,一股脑地杀来,不惜一切代价都要将我这狗头摘回去。
我当然可以溜,
但没了范城,没了手底下这支兵马,
我他娘的去你们楚国真的连野狗都不如了,
爷爷我图什么?
图你楚国风水好人心向善当条狗也够也有人喂半碗馊食儿?”
苟莫离摆摆手,
道;
“来呀,把这家伙给我砍了,礼收下,脑袋腌好了,送奉新城。”
“喏!”
“不,不,不要……”
谢家的使者大喊着求饶,却依旧无法改变苟莫离的决心。
眼下的日子,来之不易,苟莫离很是珍惜。
待得手下人来报人已经砍了后,
苟莫离这才坐在椅子上点点头,
笑道:
“老子从地窖里一步一步混到今天,容易么我?”
“那是,跟着王爷,咱们以后的日子,会更好,说不得您以后也能封侯呢。”
说话的是苟莫离的亲卫,也是个野人,脑子不错,做事也机灵,算是自己人了,自然可以随便一点。
苟莫离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
骂道:
“出息。”
“是是是,卑职目光浅了,浅了。”
“封侯算什么。”
苟莫离笑道:
“爷以后,可是要在客栈马厩里喂马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