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醉酒后的狗粮(一二更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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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酒量最好的姜九笙醉了,宇文冲锋和谢荡都没敢多喝,因为她太贪杯,一直在喝,她定会醉,他们默契地都选择清醒。
其实,姜九笙酒量很好,极少会醉,可以说千杯不醉,可到底架不住这酒庄的万千佳酿,喝了八九分醺,她平时性子静,若是醉了,反差会很大。
宇文冲锋和谢荡都见过她醉酒的样子,所以才没敢跟着多喝。
姜九笙走路已经是曲线了,一弯眸子微醺,三分迷离七分水雾,她走不了直线,便干脆蹲下了,抬头说:“荡荡,你背我回去。”
她一喝多就喊他荡荡,跟他老子一样!
谢荡抬手把她头发揉成一团糟,蹲在她面前:“欠你了,祖宗!”
姜九笙刚趴上去,又把谢荡推开,她手劲儿大,差点没把谢荡给推趴下了。
“不要背了。”她蹲着,抱着膝盖,耷拉着脑袋像只大型的狗狗,嘟囔着说,“你们俩,我要你们俩抬我。”
宇文冲锋:“我不抬。”
谢荡:“我也不抬。”
掉价!
地上蹲的那个,已经迷糊了,半点平时的冷清淡薄都没有,软软萌萌的,愣愣地眨巴了好久的眼睛,然后眼皮耷拉,身子往后一倒,她要睡这。
谢荡慌手忙脚地赶紧拉住她。
姜九笙眼皮都不睁:“抬我。”
平时那么淡漠随性的人,怎么一喝醉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好在她不常醉酒,这世间能让她姜九笙卸下防备肆无忌惮贪杯的人,不多,谢荡算一个,宇文冲锋算一个。
他们三人的关系很奇怪,谈不上亲密,可到底不同于寻常。
莫冰曾这么定义过他们三个,宇文冲锋是可以为了姜九笙犯罪的人,谢荡却是可以给她顶罪的那一个,而姜九笙呢,一定是去劫狱的那一个,虽然夸张,可认真算起来,像那么一回事,不用涉及爱情这么复杂的层面,无关风月,就是信任而已。
最后,当然还是抬了,两个大男人,一人抬着一边,怕摔着她,弓腰驼背,别提多狼狈。
她倒好,挥挥打着石膏的手:“别晃,我不舒服。”
娘的,祖宗啊!
谢荡甩了甩滴到下巴的汗,磨了磨后槽牙:“姜九笙,你以后再喝醉试试,我要管你我就是孙子!”
“谢荡,”宇文冲锋提醒,“你别抬她手,她手还没好。”
“哦。”他赶紧换了个姿势。
姜九笙是艺人,又喝大了,谢荡与宇文冲锋自然不能送她回去,是莫冰来接她的。
莫冰是知道的,姜九笙喝醉了,会卖萌,特别难搞,比如……
她刚把车窗摇下去,一回头,姜九笙就没在座位了,找了一番才发现她正蹲边角里,低着个头一动不动,莫冰就问她:“你蹲那里做什么?”
姜九笙抬头:“嘘!”她神秘兮兮地说,“我是一颗蘑菇。”
莫冰:“……”
她还能拿一颗蘑菇怎么样呢?就任由着那颗蘑菇那么一路蹲到了御景银湾。
到了小区门口,莫冰先下车,没发现记者跟踪,这才折回去,推开车门:“笙笙,下车了。”
她抬头,迷迷糊糊的:“嗯?”
“到家了,下来。”
她走下来,歪歪扭扭走了几步,然后又蹲在路边了。
莫冰赶紧关上车门,赶紧去扶:“我的小姑奶奶,又怎么了?”
她抱着膝盖,一脸认真:“我还是一颗蘑菇。”
“……”
莫冰拿她没办法了,叫上小乔,一左一右地架着她往小区里走,刚走到绿化带的路灯口,突然一声狗叫:“汪!”
吓了莫冰一跳,抬头,一只理了板寸头的胖狗跑过来,冲着她:“汪汪!”
这狗的发型,是真丑,丑爆了!
莫冰抬头看过去,果然,孤灯长影人独立,万树花开下,是时瑾,一副皮囊不论看多少次,还是精致得教人惊心动魄。
“时医生。”
小乔跟着莫冰,也问候了句。
时瑾从路灯里走来,眼里都是零碎的光,走近了,目光落在姜九笙身上,影影绰绰的眸缓缓凝了神采。
他问莫冰:“笙笙怎么了?”
“没事,多喝了几杯。”
他犹豫了下,礼貌而随和地问道:“需要我帮忙吗?”
并不冒昧,十分有涵养。
莫冰摇摇头,婉拒了:“不麻烦时医生了。”
话刚说完——
姜九笙突然抬起头,桃花眼弯弯地眯着:“时瑾,抱。”
莫冰:“……”
小乔:“……”
时瑾笑了笑,走过去:“给我吧。”
还不等莫冰松手,姜九笙就扑过去了,她趔趔趄趄,时瑾连忙扶住她的腰,她顺势就搂住他脖子了,一本正经地跟时瑾说:“你抱我,我就给你好多好多签名照。”
莫冰:这一定是个假的姜九笙。
别人醉了不是闹就是睡,她倒好,卖萌!把二十几年没卖过来的萌一股脑倒出来,简直犯规。
也就时医生脾气好,哄着她乖乖别动。
姜九笙哪会真不动,踉踉跄跄扭来扭去,非常固执地问:“时瑾,要我现在给你签名吗?”
时瑾拍拍她的头:“嗯,我们回去签。”然后姜九笙乖了,他回头对莫冰说,“路上小心。”
然后,时瑾半是抱着半是扶着姜九笙往小区七栋走,姜博美走在前面领路,时不时汪汪两句。
莫冰:“……”
看起来很顺其自然,可就是哪不对的样子,那一家三口的既视感奇怪得不行。
姜九笙温温软软的烟酒嗓,低低的,带着气泡音:“时瑾,你喜欢我唱歌吗?”
“嗯,喜欢。”
“那我给你唱。”
她清了清嗓子,唱了几句缓缓的民谣,莫冰听出来了,是新专辑的主打歌,一首爱情民谣,这是姜九笙第一次写爱情的歌,很有触动感。
最后微微沙哑的嗓子,在夜里,格外动人。
只是,她只唱了几句,就迫不及待地问时瑾:“好听吗?”眨巴着眼睛,像个等待夸赞的小孩子。
时瑾浅浅地笑:“好听。”
她眼睛弯弯,像天边星辰环绕的新月,专注地看着时瑾,问他:“时瑾,你明天也当我粉丝好吗?”
“好。”
“你以后天天都要当我粉丝。”
“嗯。”
姜九笙开心地哼了几句调,满足地说:“那我天天给你粉丝福利。”
“好。”
她笑得特别开心:“那手给我摸。”
时瑾用一只手抱着她,递上另一只手。
她一把抱住,亲了一口他手心,然后把脸埋进去,可劲儿蹭蹭:“我最最最喜欢你的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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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姜九笙酒量很好,极少会醉,可以说千杯不醉,可到底架不住这酒庄的万千佳酿,喝了八九分醺,她平时性子静,若是醉了,反差会很大。
宇文冲锋和谢荡都见过她醉酒的样子,所以才没敢跟着多喝。
姜九笙走路已经是曲线了,一弯眸子微醺,三分迷离七分水雾,她走不了直线,便干脆蹲下了,抬头说:“荡荡,你背我回去。”
她一喝多就喊他荡荡,跟他老子一样!
谢荡抬手把她头发揉成一团糟,蹲在她面前:“欠你了,祖宗!”
姜九笙刚趴上去,又把谢荡推开,她手劲儿大,差点没把谢荡给推趴下了。
“不要背了。”她蹲着,抱着膝盖,耷拉着脑袋像只大型的狗狗,嘟囔着说,“你们俩,我要你们俩抬我。”
宇文冲锋:“我不抬。”
谢荡:“我也不抬。”
掉价!
地上蹲的那个,已经迷糊了,半点平时的冷清淡薄都没有,软软萌萌的,愣愣地眨巴了好久的眼睛,然后眼皮耷拉,身子往后一倒,她要睡这。
谢荡慌手忙脚地赶紧拉住她。
姜九笙眼皮都不睁:“抬我。”
平时那么淡漠随性的人,怎么一喝醉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好在她不常醉酒,这世间能让她姜九笙卸下防备肆无忌惮贪杯的人,不多,谢荡算一个,宇文冲锋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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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冰曾这么定义过他们三个,宇文冲锋是可以为了姜九笙犯罪的人,谢荡却是可以给她顶罪的那一个,而姜九笙呢,一定是去劫狱的那一个,虽然夸张,可认真算起来,像那么一回事,不用涉及爱情这么复杂的层面,无关风月,就是信任而已。
最后,当然还是抬了,两个大男人,一人抬着一边,怕摔着她,弓腰驼背,别提多狼狈。
她倒好,挥挥打着石膏的手:“别晃,我不舒服。”
娘的,祖宗啊!
谢荡甩了甩滴到下巴的汗,磨了磨后槽牙:“姜九笙,你以后再喝醉试试,我要管你我就是孙子!”
“谢荡,”宇文冲锋提醒,“你别抬她手,她手还没好。”
“哦。”他赶紧换了个姿势。
姜九笙是艺人,又喝大了,谢荡与宇文冲锋自然不能送她回去,是莫冰来接她的。
莫冰是知道的,姜九笙喝醉了,会卖萌,特别难搞,比如……
她刚把车窗摇下去,一回头,姜九笙就没在座位了,找了一番才发现她正蹲边角里,低着个头一动不动,莫冰就问她:“你蹲那里做什么?”
姜九笙抬头:“嘘!”她神秘兮兮地说,“我是一颗蘑菇。”
莫冰:“……”
她还能拿一颗蘑菇怎么样呢?就任由着那颗蘑菇那么一路蹲到了御景银湾。
到了小区门口,莫冰先下车,没发现记者跟踪,这才折回去,推开车门:“笙笙,下车了。”
她抬头,迷迷糊糊的:“嗯?”
“到家了,下来。”
她走下来,歪歪扭扭走了几步,然后又蹲在路边了。
莫冰赶紧关上车门,赶紧去扶:“我的小姑奶奶,又怎么了?”
她抱着膝盖,一脸认真:“我还是一颗蘑菇。”
“……”
莫冰拿她没办法了,叫上小乔,一左一右地架着她往小区里走,刚走到绿化带的路灯口,突然一声狗叫:“汪!”
吓了莫冰一跳,抬头,一只理了板寸头的胖狗跑过来,冲着她:“汪汪!”
这狗的发型,是真丑,丑爆了!
莫冰抬头看过去,果然,孤灯长影人独立,万树花开下,是时瑾,一副皮囊不论看多少次,还是精致得教人惊心动魄。
“时医生。”
小乔跟着莫冰,也问候了句。
时瑾从路灯里走来,眼里都是零碎的光,走近了,目光落在姜九笙身上,影影绰绰的眸缓缓凝了神采。
他问莫冰:“笙笙怎么了?”
“没事,多喝了几杯。”
他犹豫了下,礼貌而随和地问道:“需要我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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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冰摇摇头,婉拒了:“不麻烦时医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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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九笙突然抬起头,桃花眼弯弯地眯着:“时瑾,抱。”
莫冰:“……”
小乔:“……”
时瑾笑了笑,走过去:“给我吧。”
还不等莫冰松手,姜九笙就扑过去了,她趔趔趄趄,时瑾连忙扶住她的腰,她顺势就搂住他脖子了,一本正经地跟时瑾说:“你抱我,我就给你好多好多签名照。”
莫冰:这一定是个假的姜九笙。
别人醉了不是闹就是睡,她倒好,卖萌!把二十几年没卖过来的萌一股脑倒出来,简直犯规。
也就时医生脾气好,哄着她乖乖别动。
姜九笙哪会真不动,踉踉跄跄扭来扭去,非常固执地问:“时瑾,要我现在给你签名吗?”
时瑾拍拍她的头:“嗯,我们回去签。”然后姜九笙乖了,他回头对莫冰说,“路上小心。”
然后,时瑾半是抱着半是扶着姜九笙往小区七栋走,姜博美走在前面领路,时不时汪汪两句。
莫冰:“……”
看起来很顺其自然,可就是哪不对的样子,那一家三口的既视感奇怪得不行。
姜九笙温温软软的烟酒嗓,低低的,带着气泡音:“时瑾,你喜欢我唱歌吗?”
“嗯,喜欢。”
“那我给你唱。”
她清了清嗓子,唱了几句缓缓的民谣,莫冰听出来了,是新专辑的主打歌,一首爱情民谣,这是姜九笙第一次写爱情的歌,很有触动感。
最后微微沙哑的嗓子,在夜里,格外动人。
只是,她只唱了几句,就迫不及待地问时瑾:“好听吗?”眨巴着眼睛,像个等待夸赞的小孩子。
时瑾浅浅地笑:“好听。”
她眼睛弯弯,像天边星辰环绕的新月,专注地看着时瑾,问他:“时瑾,你明天也当我粉丝好吗?”
“好。”
“你以后天天都要当我粉丝。”
“嗯。”
姜九笙开心地哼了几句调,满足地说:“那我天天给你粉丝福利。”
“好。”
她笑得特别开心:“那手给我摸。”
时瑾用一只手抱着她,递上另一只手。
她一把抱住,亲了一口他手心,然后把脸埋进去,可劲儿蹭蹭:“我最最最喜欢你的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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