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1【君主集权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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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谨身殿。

    三月三,朝廷放假,皇帝今天没有办公。。。

    李香君正在研墨,赵瀚亲自展纸,将一方镇纸压在上面。

    “陛下,墨研好了。”李香君递来毛笔。

    赵瀚提笔写下一行字:大同中国钦定宪法。

    《大同律》的内容,应该参照宪法而编订,可赵瀚却让刑部先编《大同律》。这是因为,宪法里的一些东西,赵瀚自己都拿不准,今后会根据《大同律》的实施过程而修改。

    君主立宪,也有很多种,就像殖民风格各不相同。

    西班牙、葡萄牙的海外殖民,完全就是强盗式的掠夺。不仅压迫土著和黑奴,连本国移民也被盘剥,葡萄牙王室甚至逼得葡萄牙移民,大量脱离母国选择皈依印度教。

    而英国的海外殖民,则延续其搅屎棍风格,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在印度。先伏低做小,获得印度皇帝信任,再拉拢分化土邦,从中浑水摸鱼牟利,再将土邦王公捆绑在自己的利益战车上。

    法国的海外殖民,却有浓浓的大陆帝国味道,他们会将法国的语言、文化和制度也搬过去。

    如果赵瀚今后要搞殖民,肯定是搞法国的那一套。

    再来说君主立宪,德国的君主立宪制,跟英国的君主立宪制,除了名字一样之外,完全就特么是两种东西——德国皇帝就是议会主席,有权召开、延期、关闭议会,有权任命宰相,对法律有颁布、监督和执行权,有委派任何官员的权力,皇帝是军队的最高领袖。

    “第一条,天地交泰,万物滋生,人为万物之灵,聚人而成国也。故明腐朽,满清残暴,伪顺肆虐,是故生灵涂炭,大同中国顺应民意而生。既得民心,当合天道,大同是为承天应民之国。此为大同中国!”

    “第二条,九州天下之人,皆为华夏之民。汉人为华夏之民,僮、回、蒙、傣、瑶……等各族,若居九州之地,亦为华夏之民也。各族皆黄帝苗裔,犹如失散之手足。汉人为兄长,各族为胞弟也。大同中国,亦华夏之国。中国大同,亦华夏各族之大同。”

    “第三条,华夏之国,禀华夏气运而生,负振兴华夏之责。华夏文明传播之地,当为大同中国之土,切不可或缺其一也。”

    这三条,讲的是国家、国民和国土。

    李香君站在旁边看着,若有所思,明白而没彻底明白,总觉得这三条写得大有深意。

    “第四条,大同既为承天应民之国,则人人生而平等,其位虽有三六九等,其格却无高下之分。民亦人,官亦人,皇帝亦人也。”

    “第五条,皇帝虽人,聚民心而为皇,承天道而称帝,是天人感应之君主也,负有保全大同中国、华夏人民之责。因而立中枢、置百官、定后妃,使社稷稳定、根基牢固、国祚绵延。皇帝为国家君主,为百官、军队、万民之元首,国民须当敬而爱之。”

    “第六条,人民有贤能者,皇帝拔而为官。官吏,非民之父母,实为民之兄长。为官者,当以改善民生为己任,为君主推行仁政而至万民。官亦民,当守法。触犯《大同律》者,与民犯法同罪。”

    “第七条,士农工商皆民,僧道医卜亦民也。业有不同,人无高低。人民者,当奉公守法,当爱戴君主,当尊敬官员。”

    这四条,出自《格位论》和《三原篇》,确定皇帝、官员和人民的地位。

    “第八条,内廷也,皇帝之机构……”

    “第九条,外廷也,国家之机构……”

    接下来两条,总述内廷和外廷。

    内廷主要由皇帝、后宫、女官、侍卫组成,同样要按照宪法,制定相应的法律。

    皇帝为一国之君,家事几乎等同于国事,内廷的一切都以稳定国祚而展开。包括选纳后妃,也是为了稳定国祚,因此皇帝跟禁止纳妾的官民不一样——明朝的官民,也是不准纳妾的,至少法律规定如此,只在一些特定情况例外。

    同时,赵瀚又规定,选纳后妃、女官和宫女,都不可大张旗鼓的扰民,一切当以民间自愿为原则。

    而皇城侍卫,为皇帝之亲卫,外廷不可插手,否则以谋反论处。

    外廷则是内阁领衔,宪法确立了内阁的权责。

    甚至规定了阁臣的人数,最少三人,最多九人,必须是单数。若遇分歧,首辅可以决策,但此决策必须获得皇帝同意。

    修补《宪法》和《大同律》,须皇帝、内阁、十部、十曹皆在。

    内阁可以根据现状,提出更改和添加法律。由皇帝召开大朝会,三品以上官员出席九成以上,共商更改法律细则。每人一票,投票超过七成可通过。皇帝,有权驳回!

    党争属于人的斗争,别扯什么文官集团、商人集团,大明有很多绅商出身的官员,站在东林党的对立面。

    关于投票决议,赵瀚只规定立法时可以投票,文官集团是很难达成共识的,也犯不着为了几条法律而形成党争。若文官真的达成共识,胡乱修订法律,那么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朝堂出现了权臣;第二,官商勾结已经腐蚀中枢。

    明末的首辅无法做主,连内阁决议都要投票,那才是会刺激党争出现。这纯粹是张居正给君臣留下阴影,继任者矫枉过正,害怕权臣再次出现,内阁改为投票制而一团糟。

    赵瀚《宪法》规定下的内阁首辅,权力大概跟弘治、正德两朝差不多。

    而地方官府,也可以制定地方法规,必须符合《宪法》和《大同律》。在地方几套班子达成一致之后,还要上报中央获得批准。

    此外,还有对军队的规定。

    皇帝是大同军的最高领袖,军队不可以干政。但是,武将在卸任指挥官之后,可以调任兵部做武官,甚至可以进内阁做阁臣——不可做首辅和次辅。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议会制君主立宪,议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

    德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君主为国家元首,拥有实权,可任命内阁官员,对议会的立法有否决权。

    赵瀚设立宪法,有些类似德意志,但没有议会的存在。

    因为二元制君主立宪,是皇帝与权贵阶级的妥协产物,而赵瀚根本就不需要妥协。二元制君主立宪,其妥协的结果是什么?是议会在立法时,根本不顾平民死活,法律全都有利于权贵和资产阶级。

    赵瀚这部《宪法》就是个四不像,他真正的目的,是将自己的意志,以宪法形式确定下来。

    比如,华夏民族概念,囊括汉族和其他民族,通通都是华夏子民。又比如格位论,人人在人格上生而平等,不准奴隶、奴仆这种存在。奉天承运皇帝,变成奉天应民皇帝。

    还有就是法制,朱元璋开创性的,搞出法律上官民一体。赵瀚在此基础更进一步,以宪法形式进行确定,官吏和百姓面对法律是一样的。

    开海,也被宪法确定。

    后世君臣,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不准彻底的闭关锁国,顶多因为战争而临时封锁港口。

    甚至是男女平等,赵瀚虽然没在宪法里说。但人人平等,男女也该平等,女人就不是人吗?

    士农工商、僧道医卜,各种职业也在宪法里平等了。

    赵瀚就是开启一个时代而已,为后世君臣确定大方向。至于后世君臣,搞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赵瀚才懒得去管,也根本不可能去管。

    说不定两三代之后,女官都会被废除,皇帝又用上了太监——这种可能性很小,但很难说得准。

    甚至,赵瀚还在宪法里,埋进了扩张和殖民思想。

    就是那句:华夏文明传播之地,当为大同中国之土,切不可或缺其一也。

    乍看没啥作用,但后世出现雄心勃勃的君臣,肯定会拿这句话作为扩张的理由。

    关于曲阜孔家、龙虎山张家,包括武当山之类。赵瀚在关于土地的篇幅时谈起,这些文化宗教势力,可以尊敬祭祀,但必须严守土地法规,后世君主多赐半亩祭田,都属于非常严重的违宪行为。

    违宪,就是不守君之德!

    清明节假期过去,赵瀚把陈文魁叫来,拿出新鲜出炉的《宪法》:“就在这里看,这份《宪法》,朕暂时不想公开。你主修《大同律》,就按《宪法》的框架来制定。”

    赵瀚自去批阅奏章,陈文魁坐在旁边慢慢阅读,这位老兄愣是把大致内容背下来了。

    及至中午,赵瀚把陈文魁叫去吃饭:“有何想法?”

    陈文魁说道:“陛下高瞻远瞩,臣惶恐只能揣测一二。此《大同中国宪法》,颇类似明太祖的《皇明祖训》。《皇明祖训》,是写给朱家子孙看的。而《大同中国宪法》,是写给天下万民看的,也是写给后世君臣看的。”

    赵瀚微笑点头:“继续说。”

    陈文魁又说道:“《皇明祖训》既为朱家祖训,不免小家子气,可又掺杂国事在其中,只能被朱家子孙束之高阁。便说那安南国,屡犯前明,明太祖以其恭顺,而将安南列为不征之国。此大谬矣。陛下的《大同中国宪法》,很少谈及细节,只立大致方略。此大音希声也,后世君臣、天下万民,可循陛下之道而治理国家,又可因时移世易而改变国政。”

    “此言大善!”赵瀚顿时赞赏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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