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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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家有个小气的会捡东西的婆娘,所以驼城上能剩下的东西不多,当初建驼城的时候,云家可是投入了巨资,现在当然要收回来。
武器都是皇家的,也是国家的,这不能动,所以八牛弩之类的东西全部都留下来了,驼城的护甲是书院提供的试验品,现在时候到了,书院打算拆掉拉回去重新评估,火药作坊是云烨立下契约从皇帝那里借来的,现在也要还给皇帝,至于上面的将士,每一个都是有功之臣,也需要跟着大帅去长安接受封赏。
接收太监坐在驼城上暗自垂泪,不知道怎么应付这些骆驼和剩下的五千多匹战马。自己只是一个宦官,出了京城虽说能耀武扬威一番,但是真正遇到这样的事情,他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孙仁师将军对驼城非常的有好感,想要接收驼城,不如我们就把驼城依附在孙将军名下如何?好歹有一条活路,要不然就靠我们这百十个人,累死都玩不转驼城的。“”不行,陛下让我接收驼城!“宦官的嘴有点漏风。
“咱们驼城总需要活下去吧,实话说吧,驼城最重要的不是这些东西,而是驼城上的人,他们才是驼城上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人没了,驼城就是一座死城,我闷喂骆驼都成问题。”田元义对这个死脑筋的宦官一点办法都没有。
“嘿嘿嘿,咱家惹不起云烨,他在皇宫里都是横着走的主,难道说还惹不起他苏定方,惹不起他李靖吗?老田,你就跟着咱家好好地办差,把驼城维持好了,少不了你的好处,陛下那里我一定会为你说两句好话的。”
听着宦官简单粗暴地收拢人心的话,田元义只想大哭,那个被你称之为能在皇宫横着走的人的举荐自己都没要,为何要你一个太监的举荐?自己看好驼城,决心在驼城上建功立业,独辟蹊径的达到自己光宗耀祖的目的,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目标,早跟着大帅回长安了。
大帅其实没打算毁掉驼城,之所以带走那些人和护甲就是为了保护驼城,这些骆驼在草原戈壁沙漠上奔波了三年,好多的骆驼身上都已经有了暗伤,不出两年这些骆驼就会逐渐死掉,就如大帅所说,它们毕竟是血肉之躯,不是钢浇铁铸的。
田元义之所以会留下来,就是舍不得这些骆驼和驼城上的所有设施,没人知道他为这些东西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和心血。留下来是为坚守,只是不知道这种坚守能到几时。
和他同样因为喜欢驼城留下来的都是一些西域老卒,平日里做的事情就是控制骆驼和喂骆驼,他们也不愿意回去,中长安对他们来说过于遥远了,中原也没有什么好牵挂的了还不如就在这片瀚海上放牧骆驼,活个自在。
一支微型驼城正在快速的向长安挺进,云烨悠闲地坐在一间很小的木屋子里透过窗户看着自己的大军充满了骄傲,什么叫做强军,自己的麾下就是,出关的时候这些家伙除了彪悍之外没什么好说的,现在却自然而然的沾染了些许贵气。
军人的这种气势很难养成,只有通过无数次血战,并且战而胜之才能慢慢培养出骄傲,自信,以及蔑视一切的气概。
“大红披风穿在这些家伙身上糟蹋了,那东西是用来御寒的,不是要他们敞着胸怀让风刮起来耍漂亮的,现在是荒山野地,腆着肚子给谁看?”
云烨笑着摇摇头,把酒杯放在小桌子上对坐在自己对面的程处默说。
程处默喝酒从来不以喜欢用杯子,他最喜欢用军中的水壶,就是那种上面用半寸宽的带子绑着的那种,再好的美酒他也需要倒进自己的水壶里,举着粗笨的酒壶他好像才会开怀痛饮,现在也是如此,正拿着酒漏子往自己的水壶里灌酒,他的水壶是特制的,比别人的稍微大了一些,也沉重一些,风磨铜压制的酒壶泛着一种金子的光芒。
见程处默没工夫回答自己的话,云烨又说:”这种酒放在白瓷杯里最是雅致,也适合小口,小口的轻呷,你总是装在水壶里干什么?“
“你管我!喝个酒都不让人消停,走了。”程处默端起酒壶满意的点点头,又把酒坛子里的残酒一口气喝干,斜着眼睛看了一眼云烨手里的白瓷酒杯,掀开门帘子就走了出去。
这家伙最近的心情很差,自从知道自己老子过的生不如死之后,整个人都变得不太正常,没事干就喜欢攀到最高的地方朝西面看,这让云烨一度很紧张,他要是脑子突然抽风了跑去大非川就把自己害死了,老程回来之后绝对会大发雷霆的,程处默受责罚,自己绝对逃不掉。
老程的私信里说的很对,替皇家卖命,老程家有一个受罪的就行了,上来两个就是在亏本,程处默就该老老实实地去长安接受皇帝的检阅,然后把皇帝的封赏拿回家,把新发的官服拿回家,最好把爵位也带回家,这样就最好了,用不着他去大非川受罪。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干的事情,程处默这次回京就该张扬,将程家能拿的好处拿到极致,云烨回到京城就该找个老鼠洞藏起来,慢慢的让扑向自己的风暴过去,然后再等着自己的功劳发酵成熟,最后再放到笼屉上蒸一下,让它变得又白又大,这才是大家族要干的事情。
进了关之后,杜如晦就不和云烨说话了,独自待在另外一个小小的驼城上鼓捣自己的金石玉器,往往一整天都不出来。
这是在赤裸裸的避嫌,地方上的官员统统交给许敬宗去打理,等闲见不到大唐声威赫赫的杜相,更加见不到神秘莫测的云侯,很多时候有着神仙弟子之称的云侯堪称大唐最神秘的人。
因为他从不接见地方官员,如果有必要,他甚至不愿意走出家门,能见到他的地方只能是朝堂或者玉山书院,勋贵们的聚会他也很少参加,就算是婚丧嫁娶也很难见到他本人,除非是一些关系非常近的勋贵有大喜事,或者大丧事他才会惊鸿一瞥的出现一下。
神秘,清高,孤傲,不合群这就是云烨留给大唐官员的印象。
事实上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云烨去的地方和他们去的地方有冲突,他最不喜欢和那些长辈勋贵们坐在一起,更喜欢和他们家里的小辈一起厮混,宁愿去燕来楼看艳舞也不愿意和老家伙们待在一起喝茶,听曲子,那些酸掉牙的曲子云烨欣赏不来。
那些老勋贵们也知道云烨的习惯,出面招待他的都是家里最出色的子弟,老人家共聚一堂的时候,如果没有必要,就不会去喊他,而那些官员们却削尖了脑袋往这样的场合里钻,要是能见到云烨才是怪事情。
见不到就越想见,但是云家的门槛很高,管家又是一个势利的家伙,收到拜帖之后总是笑眯眯的说他家侯爷不在,有时间侯爷会回访。
能回访才是见鬼了!
气势很重要,尤其是上过战场厮杀过的百战雄师的气势几乎能摧人肝胆,地方官何时见过这样的大军,战战兢兢地奉上犒劳大军的物品之后就快速的离去,因为他自己也发现,自己出现在这样的地方非常的不合适。
云烨发现自己身上的军人气质已经很浓厚了,从说话到办事的方式,都变得非常的军人化,这样下去可不行,军人的性格过于刚硬,这样的性格在大唐混会非常的吃亏,这必须要改,只有二流子才能在朝堂上混的风生水起,
就在云烨琢磨怎么才能把自己新一代军神的名头毁掉的时候,李二正在看一封长长的奏折,一边看一边笑的喘不上气来,断鸿很好奇,什么样的事情能让不苟言笑的皇帝陛下笑的跟一个孩子一样。
房玄龄也在大笑,等皇帝笑够了之后就对说:“谁都有脾气,云烨也不例外,更何况他少年成名,又战无不胜攻无不取,心中多少也会有些傲气,以他的聪慧,不会想不到陛下早就有了对付驼城的法子,所以才把一座战争堡垒干净利索的拆的七零八落,让陛下的打算全盘落空,再也没有可以比较的地方,他的驼城才能真正的天下无敌。“”天下无敌?现在的大帝号不一样还是天下无敌?真正天下无敌的是人的智慧,一山还比一山高,朕算是看透了,武备这条路根本就没有尽头,我们既然已经被云烨领上了这条路,那就大踏步的走下去吧,虽然李纲这些人极力反对,但是朕的心从未动摇过,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管是为了国运昌隆,还是为了百姓安居乐业,朕不容许外敌踏进中原一步!“
房玄龄瞅着意气风发的李二暗自叹了一口气,这样的想法和祖先的教诲是相悖的,自古以来刚柔相济才是治国之道,穷兵黩武算不得一代圣君!
转眼一想,心中又开朗起来了,人就是一辈辈的过,天下间从来就不缺少惊才绝艳之辈,自己退下去了,到时候自然有人会收拾烂摊子。(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云家有个小气的会捡东西的婆娘,所以驼城上能剩下的东西不多,当初建驼城的时候,云家可是投入了巨资,现在当然要收回来。
武器都是皇家的,也是国家的,这不能动,所以八牛弩之类的东西全部都留下来了,驼城的护甲是书院提供的试验品,现在时候到了,书院打算拆掉拉回去重新评估,火药作坊是云烨立下契约从皇帝那里借来的,现在也要还给皇帝,至于上面的将士,每一个都是有功之臣,也需要跟着大帅去长安接受封赏。
接收太监坐在驼城上暗自垂泪,不知道怎么应付这些骆驼和剩下的五千多匹战马。自己只是一个宦官,出了京城虽说能耀武扬威一番,但是真正遇到这样的事情,他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孙仁师将军对驼城非常的有好感,想要接收驼城,不如我们就把驼城依附在孙将军名下如何?好歹有一条活路,要不然就靠我们这百十个人,累死都玩不转驼城的。“”不行,陛下让我接收驼城!“宦官的嘴有点漏风。
“咱们驼城总需要活下去吧,实话说吧,驼城最重要的不是这些东西,而是驼城上的人,他们才是驼城上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人没了,驼城就是一座死城,我闷喂骆驼都成问题。”田元义对这个死脑筋的宦官一点办法都没有。
“嘿嘿嘿,咱家惹不起云烨,他在皇宫里都是横着走的主,难道说还惹不起他苏定方,惹不起他李靖吗?老田,你就跟着咱家好好地办差,把驼城维持好了,少不了你的好处,陛下那里我一定会为你说两句好话的。”
听着宦官简单粗暴地收拢人心的话,田元义只想大哭,那个被你称之为能在皇宫横着走的人的举荐自己都没要,为何要你一个太监的举荐?自己看好驼城,决心在驼城上建功立业,独辟蹊径的达到自己光宗耀祖的目的,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目标,早跟着大帅回长安了。
大帅其实没打算毁掉驼城,之所以带走那些人和护甲就是为了保护驼城,这些骆驼在草原戈壁沙漠上奔波了三年,好多的骆驼身上都已经有了暗伤,不出两年这些骆驼就会逐渐死掉,就如大帅所说,它们毕竟是血肉之躯,不是钢浇铁铸的。
田元义之所以会留下来,就是舍不得这些骆驼和驼城上的所有设施,没人知道他为这些东西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和心血。留下来是为坚守,只是不知道这种坚守能到几时。
和他同样因为喜欢驼城留下来的都是一些西域老卒,平日里做的事情就是控制骆驼和喂骆驼,他们也不愿意回去,中长安对他们来说过于遥远了,中原也没有什么好牵挂的了还不如就在这片瀚海上放牧骆驼,活个自在。
一支微型驼城正在快速的向长安挺进,云烨悠闲地坐在一间很小的木屋子里透过窗户看着自己的大军充满了骄傲,什么叫做强军,自己的麾下就是,出关的时候这些家伙除了彪悍之外没什么好说的,现在却自然而然的沾染了些许贵气。
军人的这种气势很难养成,只有通过无数次血战,并且战而胜之才能慢慢培养出骄傲,自信,以及蔑视一切的气概。
“大红披风穿在这些家伙身上糟蹋了,那东西是用来御寒的,不是要他们敞着胸怀让风刮起来耍漂亮的,现在是荒山野地,腆着肚子给谁看?”
云烨笑着摇摇头,把酒杯放在小桌子上对坐在自己对面的程处默说。
程处默喝酒从来不以喜欢用杯子,他最喜欢用军中的水壶,就是那种上面用半寸宽的带子绑着的那种,再好的美酒他也需要倒进自己的水壶里,举着粗笨的酒壶他好像才会开怀痛饮,现在也是如此,正拿着酒漏子往自己的水壶里灌酒,他的水壶是特制的,比别人的稍微大了一些,也沉重一些,风磨铜压制的酒壶泛着一种金子的光芒。
见程处默没工夫回答自己的话,云烨又说:”这种酒放在白瓷杯里最是雅致,也适合小口,小口的轻呷,你总是装在水壶里干什么?“
“你管我!喝个酒都不让人消停,走了。”程处默端起酒壶满意的点点头,又把酒坛子里的残酒一口气喝干,斜着眼睛看了一眼云烨手里的白瓷酒杯,掀开门帘子就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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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烨发现自己身上的军人气质已经很浓厚了,从说话到办事的方式,都变得非常的军人化,这样下去可不行,军人的性格过于刚硬,这样的性格在大唐混会非常的吃亏,这必须要改,只有二流子才能在朝堂上混的风生水起,
就在云烨琢磨怎么才能把自己新一代军神的名头毁掉的时候,李二正在看一封长长的奏折,一边看一边笑的喘不上气来,断鸿很好奇,什么样的事情能让不苟言笑的皇帝陛下笑的跟一个孩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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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玄龄瞅着意气风发的李二暗自叹了一口气,这样的想法和祖先的教诲是相悖的,自古以来刚柔相济才是治国之道,穷兵黩武算不得一代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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