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节美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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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喝了一口茶,又对云烨说:‘陛下也是这个态度,我和他说起的时候,他也说越乱越好,早乱比晚乱好,现在乱比以后乱要好,佛门一家独大不是好事,道家过于猖獗也不是好事,在乱局中找到一个平衡的办法最好。“
“陛下说的是正理,宗教需要引导,不能肆无忌惮,等到神权大于王权的时候,您就是想哭都没眼泪。“
“他们敢!“长孙柳眉倒竖,一巴掌拍在椅子扶手上,不愧是一国之母,怒气勃发的时候,整个屋子里就云烨一个人站着。其余的都把头伏在地上,像一只只鹌鹑。
这一幕正好被提着茶壶进来的小武看到,虽然吓得跪下去了,云烨却看到这孩子在咬后槽牙,似乎想要站起来,除了给爹娘,师父下跪没有心里没有抗拒,给其他人下跪她似乎都觉得是一种耻辱。
不行啊,这个傻丫头,你真以为长孙是吃素的?赶紧走过去,从小武手里接过茶壶,让其他人暂避。
小武混在人群里出去了,还不时地偷偷看长孙两眼,对于长孙拥有强大的的气场很羡慕。
“云烨,你说的神权大于王权真的有这回事?”长孙怎么想都不明白,一些和尚道士会比皇家还要尊崇。
“当然有,有些国家的皇帝都是教宗封的,您说谁的权利大些?梁武帝四次舍身同泰寺,在那个时代,神权不就比王权大?”
“你上回让青雀带到皇宫里的玉米味道很好,陛下很喜欢,雉奴也喜欢,长乐一向吃饭吃的不多,却对玉米情有独钟,今天多摘些,我回去的时候带走,你以后不许偷吃,多好的粮食,剩下的留种子。”
“这就让人去摘,全摘了,留什么种子啊,土豆那么好的东西,还不是哪去喂猪了。”
一句话把长孙说的笑了起来,土豆的事情是几家妇人拿的主意,长孙才是领头的,世人对土豆心存疑虑,如果白白给他们一定不会珍惜,但是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就不一样了,这种贱皮子性格不止百姓有,就是那些豪门大户也有。至于和尚和道士的纷争也是利益闹得,给一棒子就安稳了,敢窥伺皇权,活的不耐烦了,说多了都讨厌。
“土豆明年就会大规模种植,这下子你满意了?玉米你好好的种,不要耍脾气,天下人不放在心上,我和陛下放在心里就好,想去长安看唱歌跳舞就偷偷的去,不要被令官抓住就好,对了,你家那个会晚上射箭的人送给我到皇宫里守夜不错。”
对于长孙的这个要求死也不能答应,单鹰到皇宫里守夜,他最想射死的人就是李二,上回没射死,已经很后悔了,要是再见到,说不定会再次起了要把皇帝干掉的念头。
“不行,他是一个贼偷,我妹子已经快被他偷走了,去了皇宫要是背走一两个公主,我的麻烦就大了,绝对不行,这家伙立志要当响马,要不是我拖着,说不定早早就占山为王干那些没本钱的买卖。”
长孙以为云烨骗她,撇撇嘴说:“看你的小气样子,你把无舌弄到书院当先生我都同意了,要你一个人就费劲,皇家多得是这种人,军中不知道多少神射手等着入宫当侍卫,跟你要人是抬举你家呢,不知好歹。”
嘴里说不要,可是惋惜的神情谁都看得出来,一路咒骂着云烨,出了书房,来到外面那个和蔼可亲的皇后娘娘又回来了,拉着老奶奶一通祝贺,又夸了辛月持家有方,连那日暮都得了一个簪子,两个孩子挨个抱过来看看,说两句吉利话,既有皇后的威严,又不失亲近,距离保持的不远不近,恰到好处,这一套她早就熟练无比。
稀罕的拿起云家护卫快马掰回来的玉米夸两句,就带着浩浩荡荡的队伍会长安去了。小武伸长了脖子直到看不见才回府,刚进门就发现云烨笑嘻嘻的看着她,小脸一红就准备绕过师父,会后宅。
“喜欢这种排场?刚才在屋子里你可是很排斥这种被压制的感觉哦,后槽牙都咬碎了吧,想不想将来当皇帝的小妾?我和太子关系很好,太子妃你是没戏了,人家已经娶两个老婆了,你嫁过去最好的情况是当老三,如果不满意这个位置,你可以把上面的两个女人干掉,说不定其中的过程会非常的血腥,杀光碍你事的人,你才能坐到皇后的位置上,说不定在这个过程里你一不小心也会被人家干掉的。“
小武看着云烨说:“师父,我喜欢那种威凌天下的感觉,却不喜欢杀人,因为您不喜欢,蒔莳不喜欢,小狄也不喜欢,书院里的先生们也不喜欢,所以小武也不喜欢,我不会让您失望的,做人家小妾,小武死都不会,我娘做填房都做得不开心,谁要当小妾,皇帝的小妾都不干,还太子。“
云烨笑了,自己一直在给小武灌输一种骄傲的心态,骄傲的人是不会让自己丢脸的,也不会做让自己丢脸的事情,十一岁的小丫头最是敏感的时候,从生理卫生的角度上说,这时候她的胸部开始发育,很快就会有初潮,身体,思想各方面都会有一个大的改变,也是拥有最佳人生观的时候。
这时候让小武处在一种骄傲的范畴,很重要,历史上的这时候的小武是人生最黑暗的时期,早早就学会了忍辱负重,面对几个哥哥的逼迫不得不过早的学会了权谋,现在不会了,云烨给了她绝对的保护,让她骨子里的骄傲可以尽情的释放,聪明才智用到学问上来书院下一代的山长,云烨很希望是小武,只有这样的强人,才能把书院推到最高峰,可是又担心她带着书院的学生去造反,很是纠结啊。
“师父你也不希望我进入皇家是不是?你从不允许我接触那些皇子,要不然过几年我长大了,那些傻傻的皇子我想嫁给谁,就嫁给谁。“
小武和云烨说话从来都是直来直去的,云烨知道她说的是实话,李泰见她一次就总是提起她,小武的聪明给他留下的印象很深。再这么下去,李泰家里就会上演李治后宫的那一幕,现在才十一岁,就知道展现自己的魅力,如果再大几岁,老天爷啊,武则天就是靠美艳起家的,就算不嫁给李泰,以李黯,李佑这些人的智商,一定会被揉成泥巴的,更要说小武从自己这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见识和眼光,还有那些不知道有用没用的学问。
“少从那里得意,你就不能找个有学问的美男子成亲,非要打皇家的主意,你进了宫,就是那些妃子们的末日。“云烨爱怜的在小丫头头上拍一下。
“美男子?您是指那样的?“水葱一样的手指往院子里一指,嗓子里还发出一股子要呕吐的声音。
云烨回头看才发现称心从自己的院子里出来,拿着一个小铜镜在太阳底下修饰自己的眉毛,云烨一阵反胃,也想吐,师徒俩拉着手慌忙逃窜,情形太恶心了,只有几个无知的小丫鬟才眼睛冒火的往称心身边凑。
到了竹林边,小武忽然停下来斩钉截铁的对云烨说:“如果这个世上还有师父这样的男子,我就算与天下为敌也要嫁给他。“
“拉倒吧,这世上就没有一摸一样的人,你想嫁给我就明说,美死你,好好找你的情郎吧,现在你是在感恩,才觉得师父是最好的人,十一岁的小丫头知道什么,你有你的人生要过,师父有师父的人生要过,我们命运的交汇点就是师徒,你这话说给别的师父会招来大嘴巴子,就我这样的人才允许你胡说八道,等你以后长大了就会发现自己的这个想法有多可笑了,现在回去洗个澡,睡上一觉,把这事忘了,以后不许再提,这对师父是一种侮辱,对你也是侮辱。“
小武没心没肺应了一声跑了,云烨擦一把后脖颈子上的冷汗,太恐怖了,傻子才会想娶你,娶了你,家里还过不过日子了。
摇摇头,云烨就把这种心思扔到九霄云外,小武漂亮的外皮下面蹲着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霸王龙,比画皮可怕的太多了,谁喜欢搂着霸王龙睡觉,活腻味了!
长孙走后,云府一下子就安静下来,没有客人上门,房顶上也没了跳蚤一样的探子,让单鹰很是失望,他今天特意准备了一种带倒钩的狼牙箭,据说杀伤力惊人,和老江在院子里喝了一晚上的酒,也没人登门,十分的晦气。
等到云府门口的牌子上的数字变成一的时候,一个青衣道人来到云家门前,往云府投递了一张名帖,就施施然的往玉山的顶峰走去,一句话没说,一个多余的动作都没有,面带笑容,和蔼可掬,背后背着一把士子经常佩戴的宝剑,剑穗垂在肩头,每走一步,就轻轻晃动一下,剑穗呈金黄色……
云烨看到名帖,哑然笑了一下,眼中的寒意让人不寒而栗,穿戴的整整齐齐的带着单鹰也去了山顶,只是身后跟着一条土狗,伸着舌头,流着口水,颠颠的缀在后面,它清楚,今天有美食可以吃。(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飘天 文学注册会员推荐该作品,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长孙喝了一口茶,又对云烨说:‘陛下也是这个态度,我和他说起的时候,他也说越乱越好,早乱比晚乱好,现在乱比以后乱要好,佛门一家独大不是好事,道家过于猖獗也不是好事,在乱局中找到一个平衡的办法最好。“
“陛下说的是正理,宗教需要引导,不能肆无忌惮,等到神权大于王权的时候,您就是想哭都没眼泪。“
“他们敢!“长孙柳眉倒竖,一巴掌拍在椅子扶手上,不愧是一国之母,怒气勃发的时候,整个屋子里就云烨一个人站着。其余的都把头伏在地上,像一只只鹌鹑。
这一幕正好被提着茶壶进来的小武看到,虽然吓得跪下去了,云烨却看到这孩子在咬后槽牙,似乎想要站起来,除了给爹娘,师父下跪没有心里没有抗拒,给其他人下跪她似乎都觉得是一种耻辱。
不行啊,这个傻丫头,你真以为长孙是吃素的?赶紧走过去,从小武手里接过茶壶,让其他人暂避。
小武混在人群里出去了,还不时地偷偷看长孙两眼,对于长孙拥有强大的的气场很羡慕。
“云烨,你说的神权大于王权真的有这回事?”长孙怎么想都不明白,一些和尚道士会比皇家还要尊崇。
“当然有,有些国家的皇帝都是教宗封的,您说谁的权利大些?梁武帝四次舍身同泰寺,在那个时代,神权不就比王权大?”
“你上回让青雀带到皇宫里的玉米味道很好,陛下很喜欢,雉奴也喜欢,长乐一向吃饭吃的不多,却对玉米情有独钟,今天多摘些,我回去的时候带走,你以后不许偷吃,多好的粮食,剩下的留种子。”
“这就让人去摘,全摘了,留什么种子啊,土豆那么好的东西,还不是哪去喂猪了。”
一句话把长孙说的笑了起来,土豆的事情是几家妇人拿的主意,长孙才是领头的,世人对土豆心存疑虑,如果白白给他们一定不会珍惜,但是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就不一样了,这种贱皮子性格不止百姓有,就是那些豪门大户也有。至于和尚和道士的纷争也是利益闹得,给一棒子就安稳了,敢窥伺皇权,活的不耐烦了,说多了都讨厌。
“土豆明年就会大规模种植,这下子你满意了?玉米你好好的种,不要耍脾气,天下人不放在心上,我和陛下放在心里就好,想去长安看唱歌跳舞就偷偷的去,不要被令官抓住就好,对了,你家那个会晚上射箭的人送给我到皇宫里守夜不错。”
对于长孙的这个要求死也不能答应,单鹰到皇宫里守夜,他最想射死的人就是李二,上回没射死,已经很后悔了,要是再见到,说不定会再次起了要把皇帝干掉的念头。
“不行,他是一个贼偷,我妹子已经快被他偷走了,去了皇宫要是背走一两个公主,我的麻烦就大了,绝对不行,这家伙立志要当响马,要不是我拖着,说不定早早就占山为王干那些没本钱的买卖。”
长孙以为云烨骗她,撇撇嘴说:“看你的小气样子,你把无舌弄到书院当先生我都同意了,要你一个人就费劲,皇家多得是这种人,军中不知道多少神射手等着入宫当侍卫,跟你要人是抬举你家呢,不知好歹。”
嘴里说不要,可是惋惜的神情谁都看得出来,一路咒骂着云烨,出了书房,来到外面那个和蔼可亲的皇后娘娘又回来了,拉着老奶奶一通祝贺,又夸了辛月持家有方,连那日暮都得了一个簪子,两个孩子挨个抱过来看看,说两句吉利话,既有皇后的威严,又不失亲近,距离保持的不远不近,恰到好处,这一套她早就熟练无比。
稀罕的拿起云家护卫快马掰回来的玉米夸两句,就带着浩浩荡荡的队伍会长安去了。小武伸长了脖子直到看不见才回府,刚进门就发现云烨笑嘻嘻的看着她,小脸一红就准备绕过师父,会后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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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武看着云烨说:“师父,我喜欢那种威凌天下的感觉,却不喜欢杀人,因为您不喜欢,蒔莳不喜欢,小狄也不喜欢,书院里的先生们也不喜欢,所以小武也不喜欢,我不会让您失望的,做人家小妾,小武死都不会,我娘做填房都做得不开心,谁要当小妾,皇帝的小妾都不干,还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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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武和云烨说话从来都是直来直去的,云烨知道她说的是实话,李泰见她一次就总是提起她,小武的聪明给他留下的印象很深。再这么下去,李泰家里就会上演李治后宫的那一幕,现在才十一岁,就知道展现自己的魅力,如果再大几岁,老天爷啊,武则天就是靠美艳起家的,就算不嫁给李泰,以李黯,李佑这些人的智商,一定会被揉成泥巴的,更要说小武从自己这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见识和眼光,还有那些不知道有用没用的学问。
“少从那里得意,你就不能找个有学问的美男子成亲,非要打皇家的主意,你进了宫,就是那些妃子们的末日。“云烨爱怜的在小丫头头上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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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烨回头看才发现称心从自己的院子里出来,拿着一个小铜镜在太阳底下修饰自己的眉毛,云烨一阵反胃,也想吐,师徒俩拉着手慌忙逃窜,情形太恶心了,只有几个无知的小丫鬟才眼睛冒火的往称心身边凑。
到了竹林边,小武忽然停下来斩钉截铁的对云烨说:“如果这个世上还有师父这样的男子,我就算与天下为敌也要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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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武没心没肺应了一声跑了,云烨擦一把后脖颈子上的冷汗,太恐怖了,傻子才会想娶你,娶了你,家里还过不过日子了。
摇摇头,云烨就把这种心思扔到九霄云外,小武漂亮的外皮下面蹲着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霸王龙,比画皮可怕的太多了,谁喜欢搂着霸王龙睡觉,活腻味了!
长孙走后,云府一下子就安静下来,没有客人上门,房顶上也没了跳蚤一样的探子,让单鹰很是失望,他今天特意准备了一种带倒钩的狼牙箭,据说杀伤力惊人,和老江在院子里喝了一晚上的酒,也没人登门,十分的晦气。
等到云府门口的牌子上的数字变成一的时候,一个青衣道人来到云家门前,往云府投递了一张名帖,就施施然的往玉山的顶峰走去,一句话没说,一个多余的动作都没有,面带笑容,和蔼可掬,背后背着一把士子经常佩戴的宝剑,剑穗垂在肩头,每走一步,就轻轻晃动一下,剑穗呈金黄色……
云烨看到名帖,哑然笑了一下,眼中的寒意让人不寒而栗,穿戴的整整齐齐的带着单鹰也去了山顶,只是身后跟着一条土狗,伸着舌头,流着口水,颠颠的缀在后面,它清楚,今天有美食可以吃。(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飘天 文学注册会员推荐该作品,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