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节大小姐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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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的大雨洗去了暑气,到了清晨雨还在沥沥拉拉的下个不停,云烨一晚上没睡,不停地在屋檐下踱步,昨晚才到那日暮的房间,那日暮就开始肚子疼,这种疼痛一直持续了一个晚上,到了早上接生的婆婆才说二夫人可以生了。

    人参汤早就炖好了,孙思邈看了两遍说没问题,辛月抱着孩子贼头贼脑的离云烨远远地,她知道丈夫在这时候会处在一种暴躁的状态中,离远些比较好,自己生孩子的时候,哪怕在疼的死去活来的时候,都能感受到丈夫到丈夫的焦躁不安,现在相必是同样的情形。

    草原上的姑娘还是坚强些,那日暮没有大声的嘶喊,只是低低的呻吟,这一回,稳婆无论如何也不允许云烨再进产房,看到云烨有冲进去的意思,辛月顾不了许多,赶紧拉住,哀求云烨不要一意孤行,上回就因为进了产房,沾染了晦气,孩子没满月,就被窦燕山绑架,这回要是再出事,一家子就活不成了。

    懂事的那日暮可能听到了门口的争执,再也不发出痛苦地呻吟,只有一阵阵急促的喘气声,煎熬,都在煎熬,奶奶在佛堂里已经派丫鬟来问过三次了。

    孩子的哭声传了出来,没有云宝宝云寿那样响亮,哭声像小猫一样,这下子让云烨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看了辛月一眼就要进去,稳婆却笑着走了出来,蹲身行礼向他祝贺:‘恭喜侯爷,贺喜侯爷,是弄瓦之喜。“

    云烨才不管什么弄璋还是弄瓦,只要是自己的骨肉那就是心头肉,早想要个女儿了,这下子心满意足了,云家的打赏从来都是豪阔的,一颗指头蛋大小的珍珠随手就赏给了稳婆。

    怪不得声音那么小,原来孩子真的很小,瘦瘦弱弱的像只小猫,一阵风都能吹走的样子,两只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小嘴还在张着哭号,就是声音小点。

    这就是自己闺女啊,可得心疼,眼看着稳婆粗手粗脚的给孩子捆襁褓,云烨就想动手抽人,小孩子绑的和粽子一样,这是要干什么?

    不耐烦的让收拾好的三个稳婆下去,抱着孩子乐了半天,才发现那日暮瞪着眼睛直直的看自己,眼泪哗哗的。

    抱着闺女放在床头,让那日暮好好看看自己的孩子,谁知道她却把头扭了过去,对自己的作品很不满意。

    “生个孩子就不通情理了,咋想的,天仙一样的女儿我都爱到骨头缝里去了,你还嫌弃,你不喜欢,我带,做梦都想不到我云烨有一天会有一个闺女,这是老天赏给我的,等孩子出了月子,百天的时候看我如何大宴宾客。长安城里有头有脸的都喊过来,不来的我会打上门去,老子有闺女喽。”

    那日暮把头转过来,还是在哭,女人月子里哭泣会留下病根,云烨给她擦掉了眼泪鼻涕,在额头吻一下,小声说:“谢谢你,辛苦了。”

    “我想给你生个男子汉,生一个纵横草原的英雄,可是现在是闺女,我不要!”

    “都生下来了,总不能再塞回去重生一遍,再说了,这次是个闺女有什么不好的,我心里都乐开花了。”

    好说歹说才让那日暮欢喜起来,马上就开始做自己女儿是绝世佳人的美梦。云烨看看床头的影子里自己的样子,叹口气,就自己的长相,想生个倾城倾国的女儿出来恐怕不容易,被夸成天日之表,龙凤之姿的李二,生出来的几个闺女,也没几个好看的,李安澜,高阳,算是不错的,其它的统统被称之为温婉贤淑,大唐的官员还是要一些脸面的,不想昧着良心胡乱夸奖公主们是如何的美丽,只好夸公主们个个温婉贤淑,没长相,只有拿性格来说事,性格这东西弹性很大,怎么夸都不为过。

    自己的闺女将来怎么夸?美貌就算了,血统不好,没办法,难道说自己也要夸孩子温婉贤淑?看看那日暮就知道这条路行不通。

    那日暮忽然又喜欢起自己的闺女来,抱在怀里亲的不行,谁家月子里的婆娘就坐起来,被云烨塞回毯子里,母女两头靠头亲昵地不行。

    辛月明显的想要大笑,呲着牙夸闺女长得好看,看她不停抖动的小舌头,再看她不停地把云宝宝往高举的模样就知道,她现在很想唱歌。

    闺女好啊,只要一副嫁妆就可以打发出门,丈夫就是再疼闺女,无非就是嫁妆丰厚些就是,云家需要打发嫁妆的多了,不在乎多打发一副。

    那日暮看到云宝宝羡慕的不行,再看看自己怀里的丑闺女就没了笑脸,又想哭。云烨好不容易把很想留下来的辛月撵了出去,老奶奶就来了。

    姑姑婶婶们簇拥着进了门,抱着襁褓仔细看重孙女,笑的眼角的皱纹更加的浓密,好声好气的安慰那日暮,说她年纪还小,等到身子好了,再生就是了,这些鼓励很明显起到了作用,那日暮又高兴起来了。

    云家喜添千金,何邵自然骑着快马来贺,这些天倒腾海带,把他忙的够呛,不但要教人家怎么把海带泡发,还要教人家怎么做海带,事情出乎云烨的预料,贫家小户最喜欢海带了,没有其他原因,就是图海带会变多,一小把在水里泡泡,很快就成了半盆,足够一家子吃的,价格还不贵,五文钱一斤,比吃粮食都划算。

    宗室们只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云烨都宣传了,把那些个贵妇都夸成观音菩萨了,为了给将士们多添一件衣裳,花了十倍的价格买海带,不愧是豪门云云。

    蓝田侯千金出世自然要大肆祝贺,宗室们以李孝恭为头,给云烨的贺礼里不约而同的加了十斤海带,还摆在最显眼的位置,一时间云侯一日无海带不欢的名声就传遍了长安的大街小巷,与云侯喜欢胡瓜的名声相得益彰。

    “闺女的名字叫海带?谁传的,看我不撕烂他的嘴,“那日暮坐在骚臭骚臭的月子房里大发脾气,七月天长安能热死人的季节里,月子房被捂得密不透风,对这股味道那日暮并不陌生,相反还有点喜欢,以前她家就这味道,自从父母带着弟弟被裹挟到草原深处,就再也没闻见过这股子味道,那日暮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只能当他们都死在乱军里了。

    小丫鬟见从不发脾气的二夫人发怒了,赶紧把辛月找来劝劝,在外面喘匀了气的辛月硬着头皮进了屋子,差点被那股子味道熏得晕过去,虽然她坐月子味道也不好闻,可是那好歹是大冷天,哪有这么夸张。

    把手绢堵在鼻孔里瓮声瓮气对那日暮说:“没有的事,闺女怎么会叫海带,那是那些宗室不甘心被夫君骗,故意传出来的,你不知道啊,夫君把他们可坑惨了……“

    “海带的事情可算不上坑,作为皇室宗亲,本就该为人表率,天下间多一门能吃的食物,只应该大肆庆祝,还敢抱怨?这才吃了几顿饱饭啊?云烨在这件事情上做的没有丝毫过错,老夫也吃了海带,味道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可是它煮出来的汤水却鲜美异常,是一门不错的食粮,师古,你再去买上五百斤,价格就是五十文,宗室们不懂事,咱们颜家不能不懂事。“颜家的大厅里,老人家颜之推在大厅上教育自己的子孙,老头子今年九十六岁了,头上没有几根头发,却梳得整整齐齐,高高的帽子只戴在头顶,很大的头上全是老人斑,但是精神很好,语音依然洪亮,而且眼不花,耳不聋的,比自己七八十岁的子侄看起来还要精神。

    “老祖宗,您吩咐的孙儿这就派人去办,颜家的确没必要沾百姓的便宜,云烨在海带上的事情就算做得不错,可是,文章乃是千古事,岂能让旁门左道占据巅峰。”

    身材高大的颜师古躬身对颜之推进言,他可以容忍书院一枝独秀,也可以容忍云烨在出书的这条路上走走,但是绝对不容忍云烨一个人把这条路塞满。

    所谓酸甜苦辣尝遍,才可识得滋味,一个弱冠少年就要站在巅峰上傲视群伦,这不是欺大唐无人吗?

    “师古,你治学多年,《五经正义》让你名扬天下,但是就学问一途而论,你的确不如云烨,巧辩者与道多悖,拙讷者涉者必疏,宁疏于世,勿悖于道,你这些年已经有些无容人之量了,《算数初阶》原本就是煌煌之著,有些理论妙到毫巅,是堂堂正正的学问,不是什么旁门左道,孔子诛少正卯是有大义在身,就是这样,也被人诟病千年,我之所以不愿意他独揽风骚,只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想他被人捧杀,好好地一个宗师胚子,坏在那些心术不正的人手里,记住了,我再给你说一遍,河有万条,终将入海,学有千样,殊途同归。你可记下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飘天 文学注册会员推荐该作品,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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