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七百六十四章 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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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七百六十四章 三日
东冠大酒店,此乃飞雪关之中,格调最高的酒楼,没有之一!
不说其他,就说在酒店门口,那两个旗袍开叉,美腿高跟的漂亮礼仪小姐。
就足以引得全程的读书人,没事就“偶然路过”,偷偷的打望。
就连在座这些大儒,他们也终于可以挺直腰杆,老婆再也不用担心,他们会流连于青楼烟花之地了。
“娘子,今儿老夫不回来了,为了百姓社稷,我得去酒店应酬,招待大客户!”
“夫君,你真是太厉害了,路上小心点,少喝点酒。”
“为百姓服务!”
每一次,这些德高望重的大儒们,都能在自己老婆崇拜的目光中,毅然的踏入东冠大酒店。
只是这地方太高端,就算是大儒们,也只能偶尔去一次。
没办法,太贵了!
就说那个“鸡你太美”,那鸡肉的确很美,但价格却一点都不美!
传说,在东冠大酒店之中,有一个叫做“全家桶”的东西。
据说,在“全家桶”之中,蕴含了很多好东西,还有神秘奖励!
只是这“全家桶”极为珍贵,而且有价无市,不是你想吃就能吃的。
可如今!
风老却对大家说,如果在风家钱庄办卡,居然可以去东冠大酒店,想吃什么就能吃什么?
这……太夸张了吧?
“风兄,如果老夫办一张卡,抽中特等奖的话,那老夫想吃‘全家桶’,不知道能否……”
搓着手,一个年老大儒,试探的问道。
“当然可以!”轻抚白须,风老点点头。
“那……一桶不够,可否再来一桶?”一个中年大儒,也说话了。
“如果自己吃的话,自然是不限量供应,但不能带走,也不得浪费。”
风小姐微微一笑,说道:“诸位前辈,你们要携带朋友的话,人数倒是没限制,但却只能一桶。”
“我……我存十万两!”年老大儒,目带激动:“我现在就抽奖!”
“算我一个,我存二十万两!”
“三十万!”
“五……五十万!”
哗啦啦!
刹那间,几乎所有的大儒,一窝蜂的冲过去,将风老给包围了。
“黑水城虽然毁灭了,但就如同公孙先生,他所说的那样,一座全新意义的黑水城,这才没多久,又再次建立了起来。”
水如烟亭亭玉立,她笑着站在一旁,对风小姐说道:“风妹妹,你们风家如今的声势,远比黑水城更大,恭喜。”
“水姐姐说笑了,你们水家的拍卖行,其实才是最大的赢家。”
风小姐微微一笑,吐气如兰:“那么多商人汇聚黑水城,而且都在我风家存钱。”
“公孙先生曾说,只要投其所好,不断推陈出新,就能让那些各地富豪,乖乖掏腰包去拍卖。”
“现如今,黑水城最大的拍卖行,不是你们水家的产业吗?”
……
“水家昔日在黑水城,一直都看李城主脸色,如今能独立掌握命令,这都是公孙大人的恩赐。”
水如烟点点头,美眸中满是崇拜:“其实原本我心中,还想凭借自己的美色,却小小的诱惑下大人。”
“但可惜的是,比起倾城公主,我还是逊色很多,根本配不上公孙先生。”
……
“咦,公孙先生?”风小姐,忽然说道。
嗯?
闻言,水如烟一愣,好奇的望向四周。
然而这大街虽然繁华,但四周人海茫茫,哪里有叶秋的身影?
“风妹妹,我看你是思念成疾了吧?公孙先生在三天前,就和公主去蛮族了。”水如烟,没好气说道。
“可是我刚才,明明看到了大人,难道是我眼花了?”
风小姐黛眉微皱,美眸中满是疑惑。
事实上,风小姐不知道的是,她其实并没看错。
那个在繁华的飞雪关大街上,那一闪而逝的白衣少年。
那人,就是叶秋!
……
三天!
距离叶秋放出消息,说他前往蛮族,已经过了三天时间。
但事实,这三天时间,叶秋哪里都没去,而是在飞雪关。
而这三天,对宁语嫣而言,却是这一生之中,最为快乐的三天。
因为这三天,叶秋放下一切政务,也没练功吐纳,而是陪着宁语嫣,一直在飞雪关闲逛。
尤其是叶秋,还教了宁语嫣,一种特殊的功法,可以收敛自己的惊人容貌。
就连叶秋本身,容貌也发生了略微变化,让人看不出是本尊。
这样,挺好!
抛开身份的束缚,宁语嫣能如凡人小女子般,挽着叶秋的手,无拘无束的闲逛。
对于宁语嫣的热情,叶秋最初是犹豫的,但最终没有排斥。
叶秋很清楚,宁语嫣得了心病,而这种心病,就是因为他而起。
对此,叶秋心中很惭愧。
他非常清楚,要拯救宁语嫣,就必须让她心情变好。
三天!
足足三天的时间!
沿着眼前的小女人,叶秋微微一笑,眼中满是欣慰。
因为叶秋知道,他这三天的努力,一点都没有白费。
“语嫣小姐如今的心境,终于趋于稳定,也是时候上路了。”
说话之间,叶秋的巍峨身影,站在了一座七层高楼面前。
“百宝楼?”抬头扫了一眼门匾,宁语嫣有些好奇:“先生,您是要买东西吗?”
“我们去蛮族,要去狼神殿,还要去未知之地,先礼后兵,这样好一点。”叶秋,点点头。
对于蛮族,叶秋并没好感。
但蛮族这地方,叶秋很清楚,只要许肃努力,未尝不能成功。
看在许肃的面子上,叶秋对蛮族,并不会太过分。
如果对方能好好说话,答应叶秋的要求,那自然是最好。
如果狼神殿咄咄逼人,叶秋再出手,那也不算什么。
“可是先生,飞雪关之战,您击败百万蛮人,斩杀蛮兵无数。”
宁语嫣黛眉微皱,美眸中满是疑惑:“如果您真是狼神殿,大祭司他恐怕……”
如果因为给自己的病,让叶秋搭上了性命,宁语嫣自然不愿意。
“语嫣小姐无需担心,蛮族虽然凶险,但我却有万全之策。”
叶秋微微一笑,眼中满是自信:“我能以一人之力,,击败百万蛮兵,又何惧这狼神殿?”
“更何况,蛮王亲近人族,我们又代表的是北国,此事问题不大。”
说完,叶秋淡然前前行,最终踏入百宝楼中……
第两千七百六十四章 三日
东冠大酒店,此乃飞雪关之中,格调最高的酒楼,没有之一!
不说其他,就说在酒店门口,那两个旗袍开叉,美腿高跟的漂亮礼仪小姐。
就足以引得全程的读书人,没事就“偶然路过”,偷偷的打望。
就连在座这些大儒,他们也终于可以挺直腰杆,老婆再也不用担心,他们会流连于青楼烟花之地了。
“娘子,今儿老夫不回来了,为了百姓社稷,我得去酒店应酬,招待大客户!”
“夫君,你真是太厉害了,路上小心点,少喝点酒。”
“为百姓服务!”
每一次,这些德高望重的大儒们,都能在自己老婆崇拜的目光中,毅然的踏入东冠大酒店。
只是这地方太高端,就算是大儒们,也只能偶尔去一次。
没办法,太贵了!
就说那个“鸡你太美”,那鸡肉的确很美,但价格却一点都不美!
传说,在东冠大酒店之中,有一个叫做“全家桶”的东西。
据说,在“全家桶”之中,蕴含了很多好东西,还有神秘奖励!
只是这“全家桶”极为珍贵,而且有价无市,不是你想吃就能吃的。
可如今!
风老却对大家说,如果在风家钱庄办卡,居然可以去东冠大酒店,想吃什么就能吃什么?
这……太夸张了吧?
“风兄,如果老夫办一张卡,抽中特等奖的话,那老夫想吃‘全家桶’,不知道能否……”
搓着手,一个年老大儒,试探的问道。
“当然可以!”轻抚白须,风老点点头。
“那……一桶不够,可否再来一桶?”一个中年大儒,也说话了。
“如果自己吃的话,自然是不限量供应,但不能带走,也不得浪费。”
风小姐微微一笑,说道:“诸位前辈,你们要携带朋友的话,人数倒是没限制,但却只能一桶。”
“我……我存十万两!”年老大儒,目带激动:“我现在就抽奖!”
“算我一个,我存二十万两!”
“三十万!”
“五……五十万!”
哗啦啦!
刹那间,几乎所有的大儒,一窝蜂的冲过去,将风老给包围了。
“黑水城虽然毁灭了,但就如同公孙先生,他所说的那样,一座全新意义的黑水城,这才没多久,又再次建立了起来。”
水如烟亭亭玉立,她笑着站在一旁,对风小姐说道:“风妹妹,你们风家如今的声势,远比黑水城更大,恭喜。”
“水姐姐说笑了,你们水家的拍卖行,其实才是最大的赢家。”
风小姐微微一笑,吐气如兰:“那么多商人汇聚黑水城,而且都在我风家存钱。”
“公孙先生曾说,只要投其所好,不断推陈出新,就能让那些各地富豪,乖乖掏腰包去拍卖。”
“现如今,黑水城最大的拍卖行,不是你们水家的产业吗?”
……
“水家昔日在黑水城,一直都看李城主脸色,如今能独立掌握命令,这都是公孙大人的恩赐。”
水如烟点点头,美眸中满是崇拜:“其实原本我心中,还想凭借自己的美色,却小小的诱惑下大人。”
“但可惜的是,比起倾城公主,我还是逊色很多,根本配不上公孙先生。”
……
“咦,公孙先生?”风小姐,忽然说道。
嗯?
闻言,水如烟一愣,好奇的望向四周。
然而这大街虽然繁华,但四周人海茫茫,哪里有叶秋的身影?
“风妹妹,我看你是思念成疾了吧?公孙先生在三天前,就和公主去蛮族了。”水如烟,没好气说道。
“可是我刚才,明明看到了大人,难道是我眼花了?”
风小姐黛眉微皱,美眸中满是疑惑。
事实上,风小姐不知道的是,她其实并没看错。
那个在繁华的飞雪关大街上,那一闪而逝的白衣少年。
那人,就是叶秋!
……
三天!
距离叶秋放出消息,说他前往蛮族,已经过了三天时间。
但事实,这三天时间,叶秋哪里都没去,而是在飞雪关。
而这三天,对宁语嫣而言,却是这一生之中,最为快乐的三天。
因为这三天,叶秋放下一切政务,也没练功吐纳,而是陪着宁语嫣,一直在飞雪关闲逛。
尤其是叶秋,还教了宁语嫣,一种特殊的功法,可以收敛自己的惊人容貌。
就连叶秋本身,容貌也发生了略微变化,让人看不出是本尊。
这样,挺好!
抛开身份的束缚,宁语嫣能如凡人小女子般,挽着叶秋的手,无拘无束的闲逛。
对于宁语嫣的热情,叶秋最初是犹豫的,但最终没有排斥。
叶秋很清楚,宁语嫣得了心病,而这种心病,就是因为他而起。
对此,叶秋心中很惭愧。
他非常清楚,要拯救宁语嫣,就必须让她心情变好。
三天!
足足三天的时间!
沿着眼前的小女人,叶秋微微一笑,眼中满是欣慰。
因为叶秋知道,他这三天的努力,一点都没有白费。
“语嫣小姐如今的心境,终于趋于稳定,也是时候上路了。”
说话之间,叶秋的巍峨身影,站在了一座七层高楼面前。
“百宝楼?”抬头扫了一眼门匾,宁语嫣有些好奇:“先生,您是要买东西吗?”
“我们去蛮族,要去狼神殿,还要去未知之地,先礼后兵,这样好一点。”叶秋,点点头。
对于蛮族,叶秋并没好感。
但蛮族这地方,叶秋很清楚,只要许肃努力,未尝不能成功。
看在许肃的面子上,叶秋对蛮族,并不会太过分。
如果对方能好好说话,答应叶秋的要求,那自然是最好。
如果狼神殿咄咄逼人,叶秋再出手,那也不算什么。
“可是先生,飞雪关之战,您击败百万蛮人,斩杀蛮兵无数。”
宁语嫣黛眉微皱,美眸中满是疑惑:“如果您真是狼神殿,大祭司他恐怕……”
如果因为给自己的病,让叶秋搭上了性命,宁语嫣自然不愿意。
“语嫣小姐无需担心,蛮族虽然凶险,但我却有万全之策。”
叶秋微微一笑,眼中满是自信:“我能以一人之力,,击败百万蛮兵,又何惧这狼神殿?”
“更何况,蛮王亲近人族,我们又代表的是北国,此事问题不大。”
说完,叶秋淡然前前行,最终踏入百宝楼中……